4月30日,深交所公告,為進一步完善指數編制方法,提升指數可投資性,深圳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決定對創業板指數的編制方案進行以下修訂:1、引入ESG負面剔除機制,在每次定期調整時剔除國證ESG評級在B級以下的股票;2、在指數計算中,設置權重調整因子,使單只樣本股權重在每次定期調整時不超過20%。本次修訂於2025年6月16日起實施。
深交所公告,為進一步完善指數編制方法,提升指數可投資性,深圳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決定對創業板指數的編制方案進行以下修訂:1、引入ESG負面剔除機制,在每次定期調整時剔除國證ESG評級在B級以下的股票;2、在指數計算中,設置權重調整因子,使單只樣本股權重在每次定期調整時不超過20%。本次修訂於2025年6月16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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