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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集成電路產業閃耀智慧財產權亮點
 集成電路 2008-05-05 10:01:00

    2007年,我國電路.html' onmouseover="javascript:showpos(event,this)" onmouseout="javascript:ClearTimer()" target="_blank" style="color:#00A2CA">集成電路的年申請量已經接近500件,其中外國申請量逾60件。不少企業相繼擁有了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而幾個國內知名的集成電路設計製造企業更成為創新的中堅力量,年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量穩中有升,為我國的集成電路產業增添了一縷亮色。

  從申請人所處的地理位置分布來看,大多數申請人在北京、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西安和成都等地。一是因為當地的經濟較發達,大專院校及高新技術企業較多,從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人員較多,研發力量比較雄厚;二是在過去的四五年裡,國家分別在北京、上海、無錫、杭州、深圳、西安和成都建立了7個集成電路產業化基地。產業化基地一方面能降低集成電路設計的門檻,一方面能進行政策性的指導,促進相關政策、信息的發布和共享,能夠敦促企業進行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集成電路,是指半導體集成電路,即以半導體材料為基片,將至少有一個是有源元件的兩個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連線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執行某種電子功能的中間產品或者最終產品。我們俗稱的IC就是集成電路的英文IntegratedCircuit的縮寫。集成電路從誕生之日起就以令人瞠目的速度高速發展。時至今日,集成電路已經成為經濟發展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廣泛應用生活的各個方面:電視、電話、手機、計算機、各種電子設備和電子儀器,甚至電子玩具,很難找到沒有使用集成電路的電子設備了。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是指集成電路中至少有一個是有源元件的兩個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連線路的三維配置,或者為製造集成電路而準備的上述三維配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和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權等構成我們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主要內容。

  我國的集成電路產業起步較晚,雖然發展速度與已開發國家相比還比較慢,但是也已經初具規模並不斷地發展壯大。集成電路產業在經濟建設中的重要性也逐步凸顯出來。2000年,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印發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政策的形式加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的發展。2000年起至今,從事集成電路產業的公司企業,從開始的幾十家增長到現在的600多家;從事集成電路設計的專業人才數量近年來也是高速增長。集成電路產業作為一個新興產業,也是一個朝陽產業,在我國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在集成電路產業高速發展的同時,有一些問題也困擾著我們。一個成功的、優秀的集成電路設計的核心技術往往能夠造成某個領域的壟斷,CPU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現階段CPU市場基本上是Intel(英特爾)和AMD(超威半導體)兩家獨大,幾乎瓜分了CPU市場,後來者很難分到市場份額。雖說我國完全能夠設計製造出自己的CPU,但是CPU的運行不僅依靠自身,還需要多種軟體的配合,軟硬體缺一不可。CPU的早期開發者一旦確立自己的優勢,各種配套資源自然向其靠攏,後來進入這個領域的開發者無形中多了很多阻礙。要克服這些困難,要麼需要高額的技術轉讓費,要麼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核心技術,繞開這些阻礙。

  數據顯示,2006年我國集成電路的生產總額突破千億元大關,但是集成電路的進口額也達到1千億美元,進口增速出現同步高速增長態勢。由此,2007年8月17日,信產部副部長苟仲文在第五屆中國國際集成電路高峰論壇上表示,儘管中國IC產業已經步入良性發展軌道,但由於存在產業規模偏小、行業整體水平不高、高端IC產品設計缺乏等諸多問題,不能滿足國內信息產業的發展需要,造成我國對高端IC需求不得不依賴於進口。

  由此可見,我國的集成電路產業面臨著核心技術封鎖,缺少自主智慧財產權產品等嚴峻挑戰。鑑於此,我國在大力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同時,頒布了一系列智慧財產權法律以對集成電路進行有效保護。1984年頒布的專利法為集成電路的部分結構提供了保護。為了讓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能夠得到法律法規的保護,國務院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分別頒布《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對於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是通過單行立法來進行保護的。由此可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作為三維配置形態的圖形設計,既不同於工業品外觀設計,也不同於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圖形作品或造型藝術作品。著作權法要求作品必須有獨創性,專利法要求專利必須具備一定的創造性,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的授權要求則介於兩者之間:一方面要有獨創性,即該設計不能是抄襲於他人的設計;另一方面,該設計必須有創造性,不能是普通的、司空見慣的,或是為同行業所熟知的。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必須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註冊才能受到保護,保護期為10年,自登記申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業利用之日起計算,以較前日期為準。經登記註冊後布圖設計權利人享有下列專有權:

  一是對受保護的布圖設計的全部或其中任何具有獨創性的部分進行複製; 

  二是將受保護的布圖設計、含有該布圖設計的集成電路或者物品投入商業利用。  

  《條例》和《細則》鼓勵從事集成電路產業的工作者在完成集成電路設計創新的同時,增強智慧財產權意識,充分利用法律法規的支持,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以《條例》和《細則》頒布以來,我國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也歷經從無到有,並逐漸為各個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所知。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尋求法律保護自己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產品。2001年,我國集成電路的年申請量是62件,其中外國申請量為0件。從2002年起,在集成電路的申請中才開始出現外國申請的影子。此後,我國的申請量和外國的申請量都開始逐步增加。

  與我國飛速發展的集成電路產業相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發展速度還是較慢。現階段能進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企業超過了200家,但是將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提出保護的企業遠小於這個數量。就筆者分析,可能存在以下幾個原因:

  首先,企業缺少智慧財產權意識,缺少了解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人才,不了解該如何對產品進行保護,無法建立長遠的智慧財產權發展戰略。就現狀而言,很多企業不知道已頒布多年的《條例》和《細則》,甚至在發現侵權產品之後才回過頭來申請保護,使得維權的處境很被動。

  其次,集成電路產業是一個高投入的產業,沒有長期資金的注入和人才的培養,很難造就高水平的專業人才,造成企業沒有創新的技術支持,處於模仿和追蹤別人產品的地步。  

  第三,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普及力度不夠。就算企業想申請保護也不知道如何開展。

  我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保護工作開展只有幾年的時間,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相關企業都在摸索如何才能更好地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智慧財產權進行保護。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經過這幾年的發展,各個領域的申請都有了一定的積累。很多企業在集成電路的相關領域都已分到了一塊蛋糕。在布局基本完成的情況下,摩擦和糾紛會逐步浮出水面。2007年,我國第一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糾紛出現在深圳市。更多的企業發現了侵權的現象或者意識到這種隱患,加大了尋求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力度。  

  目前,我國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相關法律法規還不是很完善,因此如何更好地保護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如何更好地保護申請人的利益不受到侵犯等都還需要更進一步的探索。近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已經開展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手續及事務處理操作規程》的制定工作。更規範、更合理的操作規程會優化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申請審批的各個步驟,使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登記申請的審批周期更短。將來,集成電路的發展空間會更大;對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會更加完善。國家知識產權局會以更全面的指導、更優質的服務為申請人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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