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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頒布學校甲流防控方案 三類情況應報告
 甲流 防控方案 三類情況 應報告 2009-12-05 08:49:00

    記者昨天(2日)獲悉,上海市已提出實施《教育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學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有關操作要點,在特定情況下教育部門可自主實施停課。

    要點提出,「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的定義為:1.急性起病;2.發熱(腋溫≥37.5℃)或有明顯的咳嗽、咽痛、鼻塞、流涕等呼吸道症狀者。學校發生以下情況,應立即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同時與疾控機構共同決定實施停課措施:一是1周內,學校發現一個班級有5例以上有關聯的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二是當天入校後班級新發現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達5例及以上者;三是發現當天內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學生累計達本班學生30%及以上。其中「累計」包括三部分的學生:(1)已經因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在家休息的學生;(2)當天晨檢時發現(未入校)的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學生;(3)當天入校後新發現的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的學生。(蘇軍 焦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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