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央行昨日發布《推進金融IC卡應用工作的意見》,並表示在「十二五」期間要加快銀行卡晶片化進程,增量發行銀行卡以金融IC卡為主,同時促進金融IC卡應用與國際支付體系的融合,實現金融IC卡應用與網際網路支付、移動支付等創新型應用的整合。
據了解,央行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啟動銀行卡晶片的遷移工作,具體時間表為:今年6月底前,工、農、中、建、交和招商、郵儲銀行應開始發行金融IC卡,2013年1月1日起全國性商業銀行均應開始發行金融IC卡,2015年1月1日起在經濟發達地區和重點合作行業領域,商業銀行發行的、以人民幣為結算帳戶的銀行卡均應為金融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