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煤炭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需求不足,產能過剩,供需嚴重失衡。政府幫助煤炭行業脫困應該主要是幫助化解過剩產能。煤炭作為我國的基礎能源,煤炭行業的興衰和發展不僅關係到國民經濟能否保持平穩運行,也關係到500多萬煤炭工人的生存和生活,關係到礦區的社會穩定。
可以考慮建立產能退出基金
考慮到煤炭產能嚴重過剩,在建產能眾多,而受經濟增長放緩、經濟結構調整加快等因素影響,煤炭消費峰值可能會提前到來,未來很長時間內煤炭市場均將處於較為嚴重的供過於求態勢。目前,政府化解煤炭產能的手段主要是淘汰部分落後產能和關閉部分資源枯竭礦井。但是,面對未來可能存在十億噸級的過剩產能,單靠淘汰落後和關閉資源枯竭礦井可能並不夠,與此同時,由於種種利益關係,落後產能的淘汰和資源枯竭礦井的關閉也面臨著執行難的問題。因此,目前煤炭行業的調整更多是市場機制在發揮作用。
如果通過市場機制發揮作用來實現煤炭行業調整和整合,煤價必然還會進一步下跌,會有更多的企業陷入虧損,破產企業將不斷增加,甚至未來很多年煤炭全行業都將陷入持續虧損境地。這樣的結果,無論對於資源地經濟發展來說,還是對於煤炭企業和煤礦工人來說,或者是對於給煤炭企業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來說,都是不利的。因此,從國家層面建立一種有效的煤炭產能退出機制勢在必行。
為了儘快並有效實現部分煤炭產能退出市場,可以嘗試建立煤炭產能退出基金。這種產能退出基金的設計可以類似於山西的早先出台的「煤炭可持續發展資金」,不同煤種可以對應不同的徵收標準和補償標準,在財政部門設立專款專戶,但是各級財政不對徵收的退出基金進行分成,基金屬於專款專用,完全用於部分煤炭產能的退出。期初,要求所有煤炭企業按照煤種和產能上交煤炭產能退出基金,年內自願退出的產能在證明產能已經退出之後,不僅返還企業當年繳納的退出基金,而且還可以按照退出礦井的煤種和產能獲得補償,補償時間為礦井核定的剩餘可采年限。煤炭企業的產能在退出之後,不進行工商註銷,每年獲得的補償可以按照償還銀行貸款、支付產能退出前在崗職工的最低工資、提取產能退出時沒有提取完的固定資產折舊,最後剩下的部分作為企業利潤繳納企業所得稅。
這種產能退出基金有助於達到以下目的:一是確保高成本、低效益的落後產能能夠得到淘汰;二是部分產能退出後,資源地經濟轉型發展能夠獲得一定的資金保障;三是可以防範和化解煤炭行業調整帶來的區域性金融風險;四是各級財政不為產能退出買單,產能退出的資金依靠行業內部解決。
煤炭企業需要主動積極應對
由於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未來煤炭行業肯定不會垮掉,但在供求失衡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之前,煤炭行業很難走出冬天。這種情況下,煤炭企業應該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早作打算,積極應對,掌握企業自身生存和發展的主動權。
對於中小規模的煤炭企業來說,其抵抗市場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如果當前產品沒有穩定銷路,且煤炭產品不具備成本和資源優勢,建議儘早制定退出計劃,以便在最大程度上尋求政策支持,儘可能的減少投資損失。當然,如果能夠被其他煤炭企業或上下游企業收購,則是更好的退出辦法。如果目前產品尚有銷路,且具備一定的資源優勢和成本優勢,建議與用戶進行更深層次的合作,比如與下游用戶進行股權置換或者向用戶出讓部分股份,這樣做一方面可以保障煤炭產品銷售,另一方面則可以降低投資者的經營風險,讓煤炭企業不至於在行業寒冬中過早淘汰出局。
對於大中型煤炭集團來說,目前基本上是以國資背景為主的企業,這些企業不僅承擔著煤炭生產和供應的使命,而且還承擔著解決就業和保障社會穩定的責任。筆者認為,首先,各大煤炭集團應該在集團內部進行資源優化配置。近年來,各大集團均上馬建設了一些大型現代化礦井,但是許多礦井並未得到有關部門的核准,因此即便礦井將要建成也不能投入正常生產。對此,煤炭集團可以主動關停部分資源差、成本高、效益低的礦井,以這部分礦井的關閉來換取有關部門對新建礦井的核准,即解決了原有職工的就業問題,也降低了企業綜合生產成本,提高了市場競爭力。其次,各大集團也應該深化與下游相關企業的合作。之前煤價高漲時,因為電價沒能及時調整,火電企業也全面虧損,當時各大發電集團到處尋求參股或收購煤炭資源。當前市場發生了根本性扭轉,煤炭集團也應該主動出擊,通過對發電、焦化、鋼鐵等相關下游企業進行參股或收購,來保障煤炭銷路。當然,目前煤炭集團的現金流應該都比較緊張,再加上銀行放貸又日益謹慎,參股或收購下游企業可能存在一定資金問題。這種情況下,各大煤炭集團也可以考慮通過股權置換的方式加強與下游企業的合作,與下游企業建立利益共同體。最後,各大煤炭集團可以考慮吸引更多的外部資本。目前資金緊張已經成為制約企業轉型發展的重要瓶頸,為了解決資金緊張問題,各大煤炭集團可以考慮引入更多的外部資本,比如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等等。
總而言之,在經濟增長放緩,經濟結構和能源結構調整加快,全社會環保意識和政府環保力度加大的背景下,煤炭需求放緩是大勢所趨,煤炭消費峰值也將提前到來。考慮到當前在產和在建煤炭產能眾多,未來煤炭供求過剩可能會長期持續,煤價可能會進一步走低,煤炭行業陷入全行業虧損。雖然有關部門不斷要求加大煤炭生產監管力度,要求禁止違法違規生產、不安全生產和超能力生產,但出於地方利益和企業利益考慮,煤炭生產監管的效果可能會大打折扣。為了讓煤炭行業儘早走出困境,有關部門應該儘快研究建立一套可行的過剩產能退出機制,與此同時,各煤炭企業也應該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早作打算,積極應對,掌握企業自身生存和發展的主動權。更多相關行業信息請查閱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4-2017年中國煤炭行業市場前景分析與投資發展規劃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