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對下階段疫情防控阻擊戰進行研究部署,提出「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組織推動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出台30條措施,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我國正處於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關鍵階段,在確保金融服務暢通同時,要進一步加大金融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精準幫扶相關企業渡過經營難關,為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發揮重要支撐作用。
一是明確專項再貸款發放對象包括9家主要全國性銀行和10個重點省市地方法人銀行。全國性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湖北、浙江、廣東、河南、湖南、安徽、重慶、江西、北京、上海這10個重點省市,每個省人民銀行省級分支機構選擇轄內不超過3家地方法人銀行。
二是嚴格專項再貸款資金用途,確保資金用於重點企業救災、救急的生產經營活動。全國性銀行向全國性重點企業名單內的企業發放貸款,重點省市地方法人銀行向地方性重點企業名單內的企業發放貸款。專項再貸款資金必須運用於重點企業防控疫情需要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於重點企業的一般性資金需求,資金封閉使用。
三是進一步落實差異化監管政策,優化小微企業貸款的風險分類制度,全面落實授信盡職免責的政策,適當提高小微企業的不良貸款容忍度,建立健全敢貸、能貸和願貸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