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2025年5月30日,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因"紅內褲"引發的名譽權糾紛作出一審判決。某自媒體帳號發布短視頻質疑商超商品質量後,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侵權,判令被告在平台公開道歉並賠償40萬元經濟損失。該事件從投訴到司法裁決歷時四月有餘,涉及產品質量爭議、檢測費用支出及品牌聲譽修復等多重焦點。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內褲行業市場深度研究與戰略諮詢分析報告》指出,2025年1月30日,某消費者在許昌市胖東來門店購買紅色女士內褲後出現過敏反應。商家於次日下架涉事商品,並主動擴大範圍暫停銷售多個品牌深色服飾類商品。然而,在檢測報告尚未出具、醫療結論未明確的情況下,該消費者通過抖音帳號"兩個小段(小)"發布視頻質疑商品質量,引發網絡關注。隨後胖東來委託專業機構對包括涉事產品在內的16類商品進行檢測,產生費用約14.36萬元,並於2月14日公開53頁調查報告澄清事實。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作為擁有百萬粉絲的短視頻創作者,明知網絡信息傳播具有即時性與擴散性,在未核實過敏原因是否由商品直接導致的情況下,仍發布帶有貶損性質的視頻內容。其行為雖源於消費者維權訴求,但缺乏事實依據且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客觀上造成品牌商譽受損及連鎖反應——包括涉事產品生產工廠訂單取消、同類商品遭其他商場下架等後果。
法院綜合評估後確定的40萬元經濟賠償包含多方面因素:首先,胖東來方因事件直接支出檢測費用14.36萬元;其次,涉事帳號粉絲基數(主帳號130餘萬、關聯號5萬餘)及視頻傳播範圍導致品牌修復成本增加;再次,法院認定被告主觀過錯程度較高且未主動消除影響。值得注意的是,該賠償標準與胖東來此前聲明的"嚴重侵權追責不低於百萬"形成對比,顯示出司法裁量對個案情節的具體平衡。
本案判決既強調消費者通過正當渠道表達訴求的權利,也明確自媒體傳播信息時應承擔的審慎義務。法院特別指出,即便出於維權目的,發布者仍需在事實未明情況下避免使用絕對化結論,否則可能構成對他人名譽權的侵害。勝訴方表示暫不上訴,被告態度亦趨於平和,反映出雙方均接受司法裁判結果。
本案為商業糾紛中的言論邊界提供了重要判例參考:當個體維權行為突破合理限度、造成不實信息傳播時,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40萬元賠償金不僅是對受損品牌的經濟補償,更警示自媒體從業者在追求流量的同時,應恪守事實核查與法律底線。此次裁決既維護了企業合法權益,也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劃定合法表達的實踐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