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近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知名影視作品的合同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該案圍繞某明星工作室與影業公司合作的影視劇項目展開,雙方因款項支付及違約責任產生分歧,最終法院綜合考量合同履行情況、實際損失等因素後作出裁決。本案不僅揭示了影視行業常見的資金風險問題,也為類似服務合同爭議提供了司法判例參考。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電視劇行業競爭格局及投資規劃深度研究分析報告》指出,原告方與被告公司曾簽訂《電視劇演出服務合同》,約定由原告團隊參與影視劇《鯤鵬與蝴蝶》的拍攝工作,並明確總合同金額為1200萬元(含稅)。然而,因項目投資問題導致拍攝進程受阻,劇組最終暫停運作。原告在藝人離組後多次協商無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支付剩餘服務費980萬元、逾期利息及違約金360萬元,並賠償其他損失逾10萬元。
經審理,法院確認雙方簽訂的合同於2024年7月3日依法解除。判決書指出,被告公司未依約支付款項構成違約,但原告主張的可得利益損失和違約金請求需結合實際履行情況綜合考量。最終裁決顯示:被告需向原告支付服務費、可得利益損失及違約金合計約407萬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用。法院同時強調,影視行業合作方應強化風險預判與合同履約意識。
本案判決體現了對合同效力的嚴格審查和違約責任認定的嚴謹態度。一方面支持原告合理訴求,認可其因項目停滯產生的實際損失;另一方面通過調整違約金比例,避免被告承擔過高賠償風險。數據顯示,在影視服務合同糾紛中,法院通常會結合行業慣例、履約進度等要素綜合裁量。此案警示從業者需完善合作條款設計,並在簽約前充分評估項目可行性。
總結來看,該判決為同類案件的爭議解決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隨著影視產業競爭加劇,此類因資金鍊斷裂引發的合作糾紛可能持續增多。本案不僅明確了服務合同履行中各方的權利義務邊界,也為行業健康發展敲響了風險防控的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