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移動瀋陽分公司員工張先生向飛象網記者透露,瀋陽移動在今年給基層員工下達了多項量化指標,並將其中的「爭奪聯通用戶」定為硬性指標,如員工未按時完成,則將面臨被末位淘汰掉的命運。
據張先生介紹,瀋陽移動在今年對員工頒布了績效考核制度,並規定了市場銷售人員每月量化指標,該指標主要包括:爭奪聯通在網用戶,每人每月至少完成5個客戶;向用戶推銷移動TD無線座機兩台;每月最少完成70個3G視頻通話任務,188號段用戶除外;每月完成100個手機電視、139郵箱、號薄管家、移動飛信定製任務。
其中爭奪聯通用戶為硬性指標,如未按時完成,則將面臨被末位淘汰掉的命運。
對此,張先生向記者表示,目前瀋陽移動的「末位淘汰制」對於基層員工來說,確實過於苛刻,有員工甚至稱這幾乎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據悉,很多地方移動運營商都樂於以「末位淘汰制」來考核員工的工作能力,但這種考核制度是否有法可依,目前還有待商榷。對此,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副司長董平曾公開表示,目前很多單位和企業採用的「末位淘汰制」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勞動合同法》中企業解除合同的情形中沒有包括「末位淘汰制」。
就在今年8月份,河南南陽一家銀行末位淘汰了三名職工,這三職工認為「末位」和勞動能力並不是一個概念,單位「末位淘汰」他們不合法,因此對法院提出了上訴請求,最終法院判決這三名職工勝訴,由該銀行為這三名員工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補發相應的工資等。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自電信重組以來,各地方運營商之間對用戶的爭奪更是針尖對麥芒,在強烈競爭氛圍下,末位淘汰制無疑會給員工造成過重的心理負擔,讓員工身心疲憊,從而產生辭職念頭、或其他極端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