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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發泡餐具重見天日 5月1日解禁
 一次性餐具 2013-01-01 09:08:24

  一次性發泡餐具被稱作「白色污染」,14年來一直禁產禁用且多次查處。但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的一紙「21號令」,卻將它突然解禁。食品包裝專家和多家餐盒企業指出,發泡餐具目前缺乏產品標準、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條件以及成熟完備的回收機制,呼籲政府部門儘快制定相關文件解決這些問題。

  13日,從相關權威人士處了解到,質檢部門正準備起草有關准入文件,此後發泡餐具才能真正實現重新上市。

  被禁每年仍銷150億隻

  解禁源於今年2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第21號令,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進行局部調整,其中在淘汰類產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

  其實早在2011年5月,國家發改委官網針對一次性發泡餐具就曾提出,最初出台禁止一次性發泡餐具使用的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因此在保護環境和加強回收再利用的原則下,制定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准入條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的機制及相關標準等。上述工作完成後,擇機將其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這實際上就為此次解禁鋪了路。

  發泡塑料餐具由於在90年代造成大量「白色污染」,開始在鐵路、航運客船和旅遊船上禁止使用,此後全國範圍內淘汰發泡塑料餐具,至今已有14年。

  業內專家指出,由於發泡塑料餐具比此後的非發泡餐盒相比價格低廉,有市場需求,現在國內仍有100多家企業在明里暗裡繼續生產著發泡餐具,每年大約有150億隻的銷售量。

  質檢正準備起草准入文件

  產品標準、質量安全市場准入條件以及成熟完備的回收機制,仍是制約發泡餐具解禁的「3大難」,但目前都無明確答案。

  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相關產品處已得知發泡餐具從淘汰目錄中刪除的消息,由於發改委21號令到5月1日才生效執行,所以質檢部門正在準備起草有關准入文件,此後發泡餐具才能真正實現重新上市。

  專家和一次性餐盒企業都認為,應儘快建立包括發泡餐具、非發泡餐具在內的塑料回收體系,同時可參考國際通行的「誰污染誰負責」原則,由管理部門向發泡餐具廠家按標準收取污染治理費,作為回收利用的經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污染。

  分析

  發泡VS非發泡:各有優勢應由消費者選擇

  曾經一位一次性發泡餐盒的生產商表示,發泡餐具問題雖多,但也有優點:生產透明餐盒一個需要20多克原料,而發泡餐具只需四五克,節約資源且價格也便宜。應該讓消費者自己根據需要來選擇,比如要裝點米飯,就可以用發泡餐具,要裝熱的肉菜,或者想帶回家在微波爐加熱的,就選非發泡餐具。其實發泡餐具在日本、歐美等很多國家都正常生產使用。

  不過,一些非發泡餐具企業看法不同。一名負責人就認為,發泡餐具雖有上述優點,但它體積大、占地大、運輸費勁,回收費用也大,綜合成本加起來並不會比非發泡餐具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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