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妻子和江西籍男子徐某有曖昧簡訊來往,重慶人冉某約對方見面,並持刀傷了前來助陣的徐某弟弟小徐。昨晚7時許,記者從溫州市公安局龍灣區分局海濱派出所了解到,衝動的冉某因涉嫌故意傷害他人被行政拘留,如果小徐被鑑定為輕傷或者重傷,冉某可能面臨刑事強制措施。同時被處罰的還有小徐及其朋友鄧某、張某。
冉某交代,前晚,他約徐某到龍灣區海濱街道沙中村的一處二樓出租房,要求「談」一下其妻子與徐某曖昧關係的事情。徐某並沒有獨自前往,而是叫上了自己的親弟弟小徐。當時在KTV喝過酒的小徐帶上了自己的兩個朋友鄧某和張某。隨後,四人一同前往冉某的出租房。
就在出租房門口,雙方吵了起來,冉某順手拿起菜刀朝著小徐砍了過去,小徐頭部中刀,鮮血直流。徐某四人隨即從二樓出租房退到了一樓門口。此時,受傷的小徐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守在樓下並喊話,準備伺機對付冉某。
眼看樓下四人寸步不離,冉某慌了。當晚7時36分,他報警求助。海濱派出所4名民警到現場後,先是勸說小徐到醫院包紮就診,但是對方執意不肯。隨後,2名民警將持刀傷人的冉某帶下樓,準備帶回派出所了解情況。小徐及其朋友看到冉某下樓,立馬衝上前來要打他。混亂中,小徐朋友還找來一把刀試圖砍冉某,被民警奪下了。
隨後,出警隊員將冉某轉移到警車上,但小徐一方攔著警車不讓車子離開。在這個過程中,小徐被人勸離到醫院包紮就診。支援的民警趕到後,冉某、徐某、小徐、鄧某、張某等人先後被帶回所內。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小徐、張某、鄧某因涉嫌妨礙民警執行公務,被行政處罰。其中小徐被行政拘留7日;張某被拘留5日,但由於其未滿18周歲且屬於初犯,因此拘留不執行;鄧某被處以罰款200元。徐某由於在整個過程中並無違法行為,最後沒有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