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醉酒後請了一名酒後代駕公司的司機代駕,次日他發現車內的一台相機不見了,雙方為此事扯皮。律師建議,請人代駕前,最好先清點財物。
據趙先生介紹,12月10日深夜,他參加了同學的聚會。當代駕公司的司機見到他時,他已醉得不省人事,一上車就睡著了,也沒簽合同,到家以後,也不知道怎麼上得樓。
次日中午,趙先生駕車出門時,發現車上的一台3000多元的單眼相機不見了,「這台相機我一直放在車上,怎麼可能無緣無故就不見了?」隨後,趙先生打電話詢問該代駕司機,而該司機堅稱自己沒看見過相機。趙先生懷疑是代駕司機「順手牽羊」,但又沒證據。
供職於某法律機構的徐律師表示,酒後代駕業務有法律風險。首先,如果車內財物丟失,雙方又沒在代駕前進行財物清點、登記,那就要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事主要提供證據證明財物的丟失和代駕人員的行為有著因果聯繫。但常常由於舉證困難,造成雙方各執一詞,因此他建議市民在請人代駕前清點車內財物;其次,如果車主僱傭代駕人員代駕,造成了交通事故,車主作為僱傭方,也要與代駕人員一起承擔相應責任。因此,雙方事前要簽訂詳細合同,明確規定雙方的權責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