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了解:《決定》顯示,新三板定位主要是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這類企業普遍規模較小,尚未形成穩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條件上,不設財務門檻,申請掛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權結構清晰、經營合法規範、公司治理健全、業務明確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經主辦券商推薦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魯先德認為 「一直以來資本市場離中小企業太遠,特別是國內中小微企業融資渠道單一,融資成本高企,無法得到金融的支持,發展受到嚴重製約。而這次新三板擴容及改革,正是由遠拉近,能夠更好地服務中小企業,這是政策落實的重點。」
需要指出的是,在《決定》中,提出要建立不同層次市場間的有機聯繫,這即意味著轉板的實現。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達到股票上市條件的,可以直接向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交易。在符合《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要求的區域性股權轉讓市場進行股權非公開轉讓的公司,符合掛牌條件的,可以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份。
隨著新三板擴容及轉板的實現,對投資機構來說,促進被投資企業到新三板掛牌,無疑多了一個企業定價的平台,有利於股權轉讓退出的實現,未來我們會對新三板企業更多關注。
欲先人一步掌握最新報告請查閱《2012-2016年中國新三板行業發展現狀及投資前景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