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鎮化的加速推進,「垃圾圍城」愈發成為城市發展之痛。
垃圾處理形勢究竟怎樣?應該怎麼看待垃圾焚燒?垃圾分類難在哪裡?「垃圾圍城」能否得到緩解?圍繞這些熱點話題,記者專訪了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有關負責人。
垃圾處理設施能力不足問題愈發凸顯
問:怎麼看「垃圾圍城」現象?
答:在我們看來,「垃圾圍城」是一個形容詞,形容當前垃圾處理工作面臨嚴峻形勢。2012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清運量達到1.71億噸,比 2011年增長700萬噸,增長速度有增無減,總量很大。超負荷運轉也大大縮短了垃圾處理場的壽命,設施能力不足問題愈發凸顯。針對這種情況,2011 年,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了垃圾處理問題,出台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意見》,提出了運用綜合手段,全面解決垃圾處理問題。這一意見是垃圾處理的一個綱領性文件,目標任務已經明確,下一步依靠各級政府認真落實。
參看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3-2017年中國垃圾發電行業競爭格局分析及發展趨勢研究報告》
垃圾處理能力的增長超過產生量的增長
問:「垃圾圍城」現象能否得到緩解?能否給出一個時間表?
答:目前,我國垃圾處理水平有所提高。2012年我們受住房建設部委託,承接了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等級評定活動,累計有490座填埋場達到無害化處理要求,約占全國填埋場總數的84%。
儘管垃圾增長速度很快,但是目前垃圾處理能力的增長已經超過了產生量的增長,據我們所知,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十二五」全國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這是第一次以國務院名義出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總投資達到2636億元,新建處理能力39萬噸/日。2013年,全國設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達44.6萬噸每日,比2011年提高了9%,無害化處理率84.8%,比2011年提高近5個百分點。按照這個增長速度,「十二五」末設市城市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0%的目標可以實現,處理設施能力不足問題是能夠明顯緩解的。
當然,這需要全社會的努力。政府要持續加大投入,完善相關標準,制定健全規範,加大設施建設力度,加強監管;企業要高標準運行,把握企業利潤與公共利益的平衡;其他社會組織和公眾要積極參與,出謀劃策和監督,大家都朝著一個解決問題的方向努力。
焚燒技術是解決垃圾問題的理性選擇
問:目前,一些城市大量建設垃圾焚燒廠,而一些群眾反對在周邊建設,究竟應該怎樣看焚燒這種處理方式?
答:與一些已開發國家相比,我國填埋比例偏高,焚燒比例較低。填埋為主,意味著要不斷占用土地資源。一些城市特別是東部沿海地區和特大城市已沒有土地可供填埋,採用焚燒技術是當前解決垃圾問題的理性選擇。
焚燒處理方式已經在國外發展了100多年,技術成熟。我國從1988年開始引進國外先進的垃圾焚燒處理技術,經過20多年的消化和科技攻關,已經基本掌握國外主流的焚燒技術,主要裝備實現了國產化。從目前已經建設運行的設施來看,去年檢查的54座爐排爐型焚燒廠全部通過了無害化評定,其中評定為 A級以上的占93%,是可以達到無害化處理要求的。在「十二五」規劃中也明確提出了垃圾焚燒處理能力要占全國處理總能力的35%以上,東部地區要達到 48%以上。今後,焚燒處理將在我國垃圾處理系統中占重要地位。
垃圾焚燒產生的二噁英可知、可防、可控
問:垃圾焚燒產生的二噁英如何處理?
答:二噁英是可知、可防、可控的,它的主要來源不是生活垃圾焚燒,在焚燒爐內充分燃燒是減少生成的根本,同時可以通過布袋過濾、活性炭吸附等技術措施,有效減少二噁英的排放。而規範的焚燒設施建設運行,實際上是大大削減了二噁英排放。目前我們已經有了較健全的建設、運行、維護、評價標準,國內外的排放標準都是安全的。我們不可能最終消滅二噁英,但我們可以在綜合考慮環境、經濟、人體健康風險等多種因素的情況下採取措施,減少二噁英的排放。
垃圾分類開始起步
問:儘管一些城市推行垃圾分類,但是實際執行情況並不盡如人意。從全國來看,垃圾分類進行得如何?
答:垃圾減量分類工作已經開始起步。各方普遍認識到垃圾分類是全社會的工作,要從每個家庭、社區和單位做起,減量分類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國民素質和勤儉節約的消費理念緊密相關,現階段應著重考慮設施建設和源頭減量。
垃圾分類推進五大難點
問:您剛才提到垃圾分類工作開始起步,推進這項工作主要難在哪?
答:一是對垃圾分類的認識還不一致,大家普遍有了認識,但路徑、技術路線還不是非常清晰,我們的「拾荒大軍」和廢品回收體系已經把垃圾總量的20%至30%回收了。
二是分類意識變成自覺行動還需要時間。由於垃圾分類的行為對於個人來說是可做可不做的事情,專門分類反而會多花時間和精力,多數人都會把垃圾分類的行為無限期延遲,理由有很多,諸如不理解垃圾如何分類、沒有時間、垃圾後端不配套而缺乏信心等。
三是缺乏垃圾分類的協作機制。在推進垃圾分類過程中,相關單位和部門之間的配合度不夠,垃圾分類工作單靠一個部門完成難度很大。
四是缺乏相應的經濟政策配套支持,資金缺乏保障,很多城市實行垃圾源頭分類後,後續的分類收運車輛、處理處置設施配套較困難,導致垃圾分類後又集中運輸和處理處置,使居民的分類收集熱情大大受挫。
五是缺乏約束機制。由於垃圾分類還未形成固有的社會行為規範,對公眾垃圾不分類的行為,除了監督和規勸,找不到其他更有效和有力的措施。 2013年9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意見》,就垃圾處理問題提出了明確要求,提出要開展垃圾分類示範城市,相信垃圾分類工作將會有大的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