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經常聽到王老吉和加多寶之爭,在「王老吉」商標仲裁案裁決兩年後,兩家紛爭又起,5月7日,白雲山發布關於「王老吉」商標的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已對加多寶方面違法使用「王老吉」商標的侵權行為提起訴訟,索賠金額10億元人民幣,目前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高院」)已正式立案。
公告稱,根據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2012年5月9日作出的裁決,鴻道集團及加多寶能夠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標的最終期限是2010年5月1日,從2010年5月2日之後,再使用「王老吉」註冊商標就屬於違法。
為此,廣藥集團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加多寶賠償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賠償金額為10億元。同時,判令浙江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加多寶(中國)飲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武漢加多寶飲料有限公司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根據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3-2018年中國藥物涼茶行業市場調查報告》了解到,廣藥集團稱,廣東加多寶是生產銷售「王老吉」的主營企業,其他五家加多寶公司均為廣東加多寶實際開辦的企業,都曾共同生產、銷售侵權產品。六家加多寶公司共同侵害「王老吉」商標權,廣東加多寶應承擔全部侵權責任,其餘五被告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近日,廣藥集團從廣東高院自助查詢終端查詢到,廣東高院已立案,案件狀態為:立案待排期。
廣藥集團還表示,據估算,2010年5月2日後兩年間加多寶經營王老吉非法所得利潤高達75億元,此利潤若經法院審核確認,加多寶將面臨75億元賠償。
加多寶方面向記者回應稱:「王老吉商標之爭已近兩年,廣藥集團再次挑唆,目的就是為了惡意製造事端,吸引眼球,誤導公眾,打壓加多寶。」對此,記者聯繫廣藥集團相關負責人,但是截至記者發稿電話仍未接通。對於10億元巨額賠償,加多寶負責人表示:「申訴方一定會把賠償金額提得很高,但實際上不會如此之多。而且加多寶方面也會應訴和反訴,提出10億元賠償,噱頭意味更大。」
品牌營銷專家李志起則認為,以往從終端市場戰到廣告營銷戰,王老吉和廣藥都處於應戰一方,此次選擇在5月主動提起訴訟,目的就是化被動為主動。「這個時間節點是飲料涼茶消費季的起點,在未來長達四五個月的時間裡,王老吉和加多寶肯定會加碼促銷;而訴訟的提出,必然會讓公眾和媒體的視角又再度回歸到兩家紅罐涼茶身上,實際上是起到了聚焦及免費廣告的作用。」更有業內人士指出,鑑於此前王老吉已經北上設立總部,直指加多寶大本營,因此,此番訴訟也可以看做是王老吉背靠廣藥北上後對加多寶的再度宣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