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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障房不再把個人收入納入申請條件
 保障房 2014-01-01 09:39:10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這種類型的住房有別於完全由市場形成價格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是保障性住房申請的必要條件,同時還要提交申請材料。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北京保障房又有新條例,以下是詳細內容介紹:

  《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於6月30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草案規定,保障房實行封閉運行,只能用於家庭自住,不得進入市場流通或改變房屋居住用途;不再把個人收入納入申請條件,凡是住房困難的北京本市城鎮戶籍家庭或者個人,均可以申請保障房;同時,為穩定就業且住房困難的外來務工人員提供支持和幫助。

北京保障房不再把個人收入納入申請條件

  草案規定,實行實物保障與貨幣補貼兩種方式,配租與配售並舉。配租型保障房是指定期繳納租金,標準略低於市場租金;配售型保障房是指一次性繳納購房款,銷售價格中主要包含房屋建設成本,不包括土地和土地一級開發成本。並將向通過市場租賃住房的本市城鎮戶籍家庭和個人發放租賃補貼,補貼根據家庭或者個人的收入、保障面積等因素確定。

  據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中國保障房行業運營態勢調研報告》了解到,在申請條件方面,北京城鎮戶籍家庭、個人在本市無房或者住房面積小於規定標準的,可以申請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且未在本市取得過福利性住房、保障性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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