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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推合作型保障房 或年底公開搖號只能用於自住
 保障房 2014-01-01 09:10:17

  24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務會第十三次會議上透露將試點合作型保障房,第一批試點項目有近5000套房源。合作性保障房由居民家庭和政府共建,政府提供建設用地,居民家庭承擔房屋建設費用。北京首次提出這種政府與居民家庭合建的保障型住房。目前,已確定了4個試點項目、近5000套房源,力爭年底搖號。

北京首推合作型保障房

      首先一起來了解一下什麼是合作型保障房:

  由政府劃撥土地並負擔土地一級開發成本或者整理儲備成本,保障家庭承擔房屋建設費用。房屋建設費用,包括房屋建設安裝費、配套建設費、代建費用等。

  供應對象:北京市城鎮戶籍無房家庭,且未享受過福利分房或配售過保障房

  單套面積:60平方米以下

  管理:房屋只能用於自住,不得上市出售,不得出租、出借、贈與、擅自調換或者改變房屋用途。確需轉讓的,政府予以回購或再配售。

  配售型保障房改為合作型保障房

  中國報告大廳獲悉,《北京市城鎮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關於保障方式修改較大,在此前徵求意見中提出,政府提供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房和租賃補貼,即「一租一售一補」。

  審議中有人大代表質疑「配售」的概念,認為有牟利性質,所以將配售型保障房概念調整為合作型保障房。至此,《條例》草案中對北京市的保障房方式明確劃分為配租型和合作型保障房。

  陳剛在報告中也提出,《條例》草案將原來的經適房、廉租房、限價房、公租房四種保障房,合併為「租賃」、「合作」兩類保障房,保障方式更加簡潔、明確。

  合作型保障房實行搖號分配封閉管理

  據陳剛介紹,這四個試點項目將優先面向已經獲得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備案資格的家庭分配,如有剩餘可面向其他符合條件的無房家庭公開分配,分配程序按照現行保障房公開搖號程序實施。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了解到,合作型保障房禁止出租、出借,並實行封閉運行管理,家庭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方式又取得其他住房的,應退出合作型保障房,由政府部門組織符合條件家庭按規定價格購買或由政府指定機構回購。

  據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中國保障房行業運營態勢調研報告》了解到,為了與現有住房保障制度有效銜接,市人大法制委建議實施「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也就是說,條例實施後,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統一納入租賃型保障房進行管理。已搖號、分配、入住的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按照原規定執行。對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的備案輪候家庭,區縣政府應當按照其原申請要求進行保障;備案家庭也可以自願申請本條例所規定的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備案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後,本市不再籌集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

  今後保障房分配將從按項目搖號改為分區搖號

  陳剛表示,進一步完善保障房管理的長效機制,未來還有很多工作要做。目前初步考慮在保障房分配機制方面,將現行的按項目分別組織搖號,調整為以區縣為單位組織全區備案家庭集中一次性搖號,最大程度縮減搖號周期,提高分配效率。對於公租房搖號剩餘房源,探索開展躉租和專項配租,重點解決本市無房新就業大學生、青年教師、醫生等社會公共服務人員群體的基本住房需求,提高分配效率,減少空置,並促進職住平衡。

  在保障房後期管理方面,將推進物業管理市場化、使用監督管理專業化、社會管理屬地化。政府將加大使用監督管理力度,擬由市保障房建設投資中心承擔全市保障房使用監督管理職責,對家庭使用房屋情況進行日常巡查,發現出租、出借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制止和報告,確保保障房合法合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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