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調味品 資訊詳情
鹽業專營制度將放開 充分競爭將讓公眾購鹽成本下降
 鹽業 2014-01-01 09:14:15

  由於鹽是生活必需品,我國自古就有「鹽業系天下」的說法。鹽的專營(或專賣)在我國始於2600多年前的春秋戰國時期。古代食鹽專營主要是收稅。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鹽稅占國家財政收入的80%甚至90%以上。不過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鹽稅占國家稅收的百分比越來越低。2006年鹽稅只占我國稅收的 0.04%,已經微乎其微。

  我國目前的鹽業專營始於1996年5月,當時為保障食鹽加碘,國務院發布《食鹽專營辦法》。2006年4月,國家發改委根據該辦法又頒布了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從而使食鹽成為我國僅有的保持專營體制、按計劃統購統銷的行業。

  2014年4月21日國家發改委決定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因為此前生產審批權限已經下放至各省,該管理辦法早已名存實亡。此次廢止該辦法,正是基於簡政放權的考慮,避免重複和過度審批。鹽業專營的體制並沒有改變。

鹽業專營制度將放開

  2014年11月,中國鹽業協會披露,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議已通過第七套鹽業體制改革方案,並在各部委完成意見徵求。方案的核心為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

  2014年11月,工信部確認將取消食鹽專營,鹽業體制改革後,涉鹽企業將可實現真正的自主經營和公平競爭。

  在被提及多年之後,有關食鹽專營制度取消的傳聞首次得到官方確認。中國報告大廳獲悉,11月20日,工信部對外透露,正加緊制定鹽業改革方案,改革總的方向是政企分開,取消食鹽的專營制度,力圖建立鹽業企業自主經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機制。

  記者從業內了解到,事實上從2014年上半年開始,地方針對鹽業專營的部分改革就已經陸續展開。

  將市場化運作

  作為中國歷史上最為古老的專營產業之一,多年以來鹽業改革一直備受外界關注。

  根據央視報導,工信部披露,目前鹽業體制改革方案正在加緊研究,而改革的目標是取消鹽業的專營制度,將政企分開,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來進行運作,建立自主公平的競爭機制。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鹽業專營改革在被提及多年之後,政府主管部門的首次公開確認。

  實際上,早在上月末,有關最新的鹽業專營改革就已經披露。10月29日,中國鹽業協會曾對外披露,有關鹽業體制的改革方案已在國家發改委主任辦公會議通過,並正在各部委完成意見徵求。



  方案的核心,是從2016年起廢止鹽業專營,允許現有的食鹽定點企業進入該市場,允許食鹽流通生產企業跨區經營,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同時,在國家和地方兩級建立完善的鹽業儲備體系。

  鹽業專營制度放開使競爭充分

  「從目前了解的信息來看,方案具體的步驟,可能會在2015年到2016年逐步實現鹽業產業股權多元化,最終在2017年起全面取消專營的體制,實現市場化的環境。」長期關注鹽業改革的上海彭旨平律師事務所律師鄒佳萊表示。

  他告訴記者,其實從2014年3月起,地方的鹽業改革就已經開始,「最典型的是江西省的鹽務局,已經被撤銷,就是要政企分開的標誌。」

  在外界看來,鹽業專營制度放開,意味著更多企業可以進入涉鹽產業;充分競爭化也將讓公眾的購鹽成本下降。更多信息可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4-2018年中國食鹽市場深度分析報告》。

  鹽業改革曾多次擱淺

  據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了解到,一直以來,由於國內鹽業產業被行政管控,屬於傳統的統購統銷模式,中國鹽業總公司及旗下各級鹽業公司控制著行業的流通環節,既是管理者,又參與經營。

  這樣的產業模式導致,一方面處於產業鏈前段的生產企業無自主定價權,利潤微薄;另外一邊,終端的消費者則購鹽成本較高,而中間環節的鹽業公司則依靠壟斷帶來暴利,被外界詬病。

  實際上,本世紀初開始,關於鹽業專營的改革就已經開始,但一直進展不大。

  2002年,第一次鹽改的草案形成,但由於當時的國家經貿委鹽業管理辦公室撤銷,改革被擱淺;2005年,國家發改委再次提出要制定鹽業改革方案,並在2007年形成新的草案。但此後,鹽業的管理工作由發改委移交到工信部,鹽改工作再度擱淺。

  2009年11月,國家發改委和工信部組建的鹽業體制改革小組,再次提出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初稿。但因種種原因,該方案又未能成行。

  「2000年至今,國內的鹽改方案曾經先後6次提出,但均都無疾而終。」鄒佳萊表示,算起來,本次重新提出的鹽改方案已經是「第七版」。

熱門推薦

Content not fonud



Content not found

内容未找到,麻烦您再找找

鹽業相關研究報告
關於我們 幫助中心 聯繫我們 法律聲明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1895號
閩ICP備09008123號-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