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正常運營的平台有兩千多家,隨著監管政策的出台,詐騙平台在日後將會越來越難生存。相對來說,國內的P2P平台有很大一部分是正規平台,不是所有的都是詐騙平台。
2015年12月28日,P2P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出台,行業挑戰性越來越大,監管層對於投資人權益越來越重視。監管意見下發之後,P2P平台成為真正的信息中介平台,很好的杜絕平台非法集資、自融等現象。這對正規的P2P平台及投資人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2016年以來多地叫停暫停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註冊與登記,是銀監會《辦法》出台之後各地相關監管細則迅速落地的表現,同時也是地方監管日漸趨緊的信號。「因為《辦法》要求P2P平台在地方金融辦備案,這已基本等同於將監管責任落在了地方金融管理部門。
通過網際網路,P2P網貸行業出現了高速發展,不過自從2015年12月28日,中國銀監會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辦法》),P2P網貸的監管就漸次落地。
P2P網貸相關監管細則率先落地的地方,是在P2P平台最多的深圳。同時從2016年1月1日起,已在網上申請但尚未核准的,也不再辦理登記。
據悉,2015年12月31日,深圳市金融辦發函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暫停新增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名稱及經營範圍的商事登記註冊,其中名稱行業用語為「網際網路金融服務」的不再核准,經營範圍表述為「依託網際網路等技術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務」等也不再核准。
繼深圳暫停網際網路金融企業註冊後,從2016年1月4日起,上海市工商局也暫停了網際網路金融等金融類企業的登記註冊,同時只要申請註冊的企業,其經營範圍包括金融信息服務、金融外包等字眼的也被包含在暫停註冊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