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北京市將放開所有鹽產品價格,取消食鹽准運證,允許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進入流通銷售領域,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區域經營。不過,如果出現4種違規行為且書面警告無效的情況下,食鹽定點生產及批發企業將被吊銷相關證書。昨天,作為北京市鹽業主管機構,北京市商務委相關負責人就北京市鹽業體制改革政策進行了解讀並表示,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市場食鹽供應有充分保障,並加強對食鹽零售價格的市場監測和行為監管,保持價格基本穩定。
取消食鹽經營區域限制
北京市商務委儲備調控處相關負責人楊世巍表示,根據實施方案,北京不再核准新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以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為基數,不再核准新增食鹽批發企業。鼓勵食鹽生產與批發企業產銷一體,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食鹽生產領域,與現有定點生產企業進行合作。
取消食鹽經營區域限制。外省區市已取得省級食鹽批發許可證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省級食鹽批發企業進入北京市開展食鹽經營活動,以及北京市區級食鹽批發企業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跨區經營須進行備案。
楊世巍表示,放開區域限制後,截至12月26日,已有79家外地食鹽批發企業向北京市商務委備案。目前,北京市場上有60餘種食鹽在售,放開後,將有更多品種出現,消費者可根據自身需求查看包裝標識進行選擇購買,對一些功能食鹽,比如適用於甲狀腺疾病患者的無碘鹽,建議在醫生指導下購買食用。
食鹽實行市場調節價
商務委方面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放開北京市食鹽零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
總體上看,北京市場食鹽供應有充分保障。一方面,我國鹽資源十分豐富,食鹽市場供應主體較多,鹽行業多年來產大於銷。
另一方面,政府將採取多種措施切實維護食鹽市場和價格基本穩定。一是保障市場供應。二是建立由政府儲備和企業社會責任儲備共同組成的食鹽儲備體系。北京市現已建立較為完善的政府食鹽儲備,遇有突發事件能夠保障市場食鹽應急供應。三是北京市相關部門加強市場食鹽價格監測,及時掌握食鹽價格變動等信息,做好分析研判。加強食鹽價格監督檢查,及時受理舉報投訴,依法查處哄抬價格、串通價格、囤積居奇等違法價格行為,維護食鹽市場價格秩序。發現食鹽價格違法行為,可向北京市12358價格舉報熱線進行投訴舉報。
違法違規將吊銷許可證
在部分放開的同時,對於食鹽產銷企業的監管也將更為嚴格。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如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在予以書面警告無效的情況下,鹽業主管機構可以吊銷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和食鹽批發許可證書。
這四種情況是:參與製販假鹽;食鹽批發企業從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購進食鹽;連續3個月達不到國家限定的食鹽最低庫存量;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和食鹽批發許可證書的。
此外,涉鹽市場主體包括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批發企業及其負責人和高管人員,將其納入國家統一的社會信用體系。對有違法失信行為的企業和個人,依法實施聯合懲戒,對行為後果嚴重且影響食鹽安全的,依法採取行業禁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