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實施
一、 《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出台的背景
近年,隨著節能減排在國內經濟中所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政府開始把節能減排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科學發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取得了顯著成效。
「十二五」時期,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和消費結構持續升級,我國能源需求呈剛性增長,受國內資源保障能力和環境容量制約以及全球性能源安全和應對氣候變化影響,資源環境約束日趨強化,「十二五」時期節能減排形勢仍然十分嚴峻,任務十分艱巨。特別是我國節能減排工作還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推進難度增大、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基礎工作薄弱、能力建設滯後、監管不力等問題。這種狀況如不及時改變,不但「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難以實現,還將嚴重影響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因此,各級政府開始嚴格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責任,進一步形成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格局。要切實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強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體系建設,著力健全激勵和約束機制,進一步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的工作要求。要進一步明確企業的節能減排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節能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細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實目標任務。要進一步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加大節能減排市場化機制推廣力度,真正把節能減排轉化為企業和各類社會主體的內在要求。要進一步增強全體公民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意識,深入推進節能減排全民行動,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促進節能減排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