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借著移動網際網路和社交網絡的東風,微商的概念迅速崛起,並且發展出多種新型的商業模式,向傳統電子商務發起了挑戰。微商是指企業或個人通過微信、微博等網際網路社交平台進行商品線上分銷的商業活動,是一種社會化分銷模式,人人都可以成為微商體系的分銷者。以下對微商市場規模分析。
根據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發布的《2016中國微商行業發展研究報告》指出,2015年微商行業總體市場規模達到1819.5 億元,預計2016年將達到3607.3億元,增長率為98.3%,2015年全國微商從業規模為1257萬人,預計2016年將達到1535萬人,增長率為22.1%。微商市場交易規模和從業人員保持快速擴張態勢。
微商行業規模飛速擴大。隨著移動購物市場的飛速發展和微商生態圈的不斷擴大,微商的商戶規模和市場規模始終保持著較快的增長態勢。 截至2015年1季度, 微商行業市場總規模達到了960億元人民幣,占移動購物市場規模的26.49%。
2017-2022年中國微商行業發展前景分析及發展策略研究報告表明,截至2016年1季度,微商行業從業人數已經達到1007萬人,市場規模達到960億元。中國信息經濟學會《微信對社會經濟影響力研究報告》描述稱,2014年微信對信息消費的拉動達到952億元,估算對就業的拉動達到1007萬人。
2015年的整個微商的市場規模達到了一千八百億元,一千八百億元相當於電商從1998年一直2008年,用十年時間才走到這樣的規模,微商用去年一年時間就走到了一千八百億元。2016年中國微商行業市場交易規模為3287.7億元。隨著傳統電商流量紅利漸失,移動與社交相結合的微商市場成為各電商及品牌競相布局的渠道之一。隨著微商法規出台、傳統電商和品牌入局,微商市場未來仍將有較大的發展空間,預計2017年微商規模將近5000億。
2016年中國微商行業市場交易規模為3287.7億元,微商從業者人數達到3000萬之多(包括不少兼職者)。在規模持續增長的同時,各類擾亂正常社會經濟和民眾生活秩序的亂象頻頻發生。
面對微商頗為複雜的特徵,應由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等多部門聯合制定管理辦法,將微商納入監管,至少實行簡單備案制,尤其對資金去向進行監管。一旦坐實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或者行傳銷之實,要依據刑法懲處。此外,支付寶、微信等相關平台企業也要履行社會責任,進行技術研發主動監管,及早發現問題,控制風險。
微商作為社交和商業結合的產物,需要不斷拓展人際關係來促進消費,依託於網絡層狀結構來發展,這一過程中很容易異化成傳銷活動。現階段微商的准入門檻很低,並且作為新的商業模式監管並不成熟,完善微商行業規範是當前最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