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養老保險費率減半備受關注,廈門市政府下發了《關於繼續實施部分企業扶持政策的通知》,決定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費率,住宿、餐飲價格調節基金執行先征後返政策。
近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市地稅部門了解到,市政府決定繼續實施部分企業扶持政策,養老保險、價格調節基金和工會經費將再減負。
養老保險費率再降1個百分點。用人單位為職工(不含按政策規定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人員)繳交基本養老保險的費率在2015年下降1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再降1個百分點為12%,個人繳交部分8%不變,減征後涉及到個人的保障待遇保持不變。
價格調節基金部分行業全額返還。企業繳交的住宿業、餐飲業價格調節基金執行先征後返,即2016年企業仍應按規定繳納住宿業、餐飲業價格調節基金,繳交後由財政部門予以全額返還。價格調節基金具體返還規定待財政部門明確。
工會經費繼續執行減半徵收。工會經費地稅代征,繳費單位上繳部分仍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的20%,即工資總額的0.4%徵收。
以上三項政策的執行時間皆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市地稅局已根據減負政策,修改申報徵收系統,用人單位無需審批或備案即可享受減免。地稅部門提醒繳費單位務必根據政府的減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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