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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天津市參保學校保險累計賠付400餘萬
 保險 2017-03-16 15:09:00

  2016年度在校學生參保繳費工作於9月正式啟動。為使該項工作順利開展,8月下旬,市社保中心印發《關於市區在校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利用網站、QQ、微信群等平台,對今年的參保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力爭做到應保盡保。

  參保範圍

  市區行政區域內(不含江都區)的各類學校(包括幼兒園、中小學、職技校、高等學校)中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不受戶籍限制,都可以按照規定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但不得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同時參加或重複享受醫保待遇。未參保的學生須本人(未成年人需其監護人)書面說明原因並報區級經辦機構備案。

  參保繳費時間節點及參保方式

  符合參保條件的在校學生,每人每年按80元標準繳費(本市特困學生個人不繳費)。由所在學校於今年9月1日至10月15日集中登記、申報和繳費。校方經辦人持參保學生花名冊電子文檔、匯總表到所屬區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申報手續,並根據區醫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繳費通知書」到江蘇銀行揚州分行各營業網點繳費。凡在規定的登記申報期內繳費到帳的,可從當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享受規定範圍內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天津保險業積極踐行「保險業姓保」,深耕校方責任保險服務,提高保險保障和服務水平,助力教育系統進一步維護在校學生權益。據2016-2021年中國保險業行業市場需求與投資諮詢報告表明,一是擴大保險保障範圍,將社保目錄範圍以外一定比例的醫療費和藥費列入賠償範圍;二是提高保險保障限額,將附加精神損失賠償保額由3萬元提高到5萬元;三是提升理賠效率,對於符合條件的索賠金額在3000元(含)以下的案件,簡化理賠程序,兩個工作日內賠付。2016—2017學年度,天津市參保學校共計1800餘所,覆蓋在校學生123萬人;累計賠付案件數300餘件,賠款金額4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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