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行業作為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政策對其發展起著關鍵的引導和支撐作用。自2001年我國將會展服務業納入完全對外開放領域以來,會展政策歷經了重大變革,在 「破」 與 「立」 的過程中不斷演進,深刻影響著會展產業的發展軌跡。從行政審批政策的大刀闊斧改革,到產業政策的逐步完善,再到政策擴散的多種形式與邏輯,這些政策舉措推動著我國會展業從規模到質量的全面提升。
2001年11月,我國在《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附件九中對會展服務的對外開放做出承諾,隨即開啟了會展審批政策改革的征程。在這一過程中,我國統籌 「破」 與 「立」 的關係,共計取消和調整了 69 個會展活動行政審批事項,其中國務院取消 56 項,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的 6 項,調整行政許可方式 7 項 ,這場持續 20 年的改革可分為兩個階段。
2001 - 2012 年,主要特徵是對行政審批項目進行全面清理和調整。國務院在此期間取消和調整了六批行政審批項目,共取消 52 項會展行政審批項目,下放和調整管理方式的項目有 4 項,占會展行政審批項目總數的 81.16%。例如,設立營業性演出場所審批改為告知性備案,出國(境)舉辦經濟貿易展覽會組辦單位資格審批實行自律管理等。同時,發布相關決定保留 500 項行政許可,其中 18 項與會展相關。
2013 年起,進入深度 「放管服」 改革階段。這一階段取消了 10 項會展行政審批項目,調整 3 項。如在華外國人集體進行宗教活動臨時地點審批等事項下放,境內部分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辦展項目審批改為備案。商務部等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包括建立備案制度、優化審批服務、開展 「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構建展覽業信用體系等。2020 年疫情期間,多部門聯合印發指導意見,強化展會疫情防控審批管理與操作指南指導工作。
《2025-2030年中國會展行業市場深度研究及發展前景投資可行性分析報告》指出,通過這些改革,行政審批權力運行更加規範,市場活力得到釋放,會展產業蓬勃發展。2000 年,我國舉辦經貿展覽會 1684 場,展覽館 150 個,展館總面積約 110 萬平方米;到 2019 年,經濟貿易展覽總數達 11033 場,約為 2000 年的 7 倍,展覽總面積達 14877.38 萬平方米,全國投入運營的展覽場館達 292 座,室內可供展覽總面積為 1197 萬平方米。即便經歷疫情衝擊,2024 年全國線下展覽總數為 8916 個,展覽總面積為 14678.66 萬平方米,基本恢復到 2019 年水平。
會展產業政策分為會展產業專項政策和涉會展的相關產業政策,自 2001 年以來,其發展經歷了四個階段。
2001 - 2010 年是會展產業政策的探索階段。國家重大產業政策文件開始出現 「會展旅遊」「會展業」「展覽業」 等內容,地方也開始探索專項政策。期間,國家層面發布 13 項會展專項政策文件、12 項涉會展相關產業政策;省級層面發布 11 項會展專項政策以及 20 餘項涉會展相關產業政策。例如,2001 年《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快旅遊業發展的通知》提及會展旅遊,2006 年 「發展會展業」 寫入國家 「十一五」 規劃綱要等。同時,北京、上海等地率先出台地方會展專項政策,帶動其他地區跟進。
2011 - 2014 年,商務部首次發布會展產業專項政策文件並迅速向地方擴散,地方會展專項政策文件顯著增多。此階段,國家層面發布 5 項會展產業專項政策文件、10 項涉會展相關產業政策文件;省級層面發布 8 項會展產業專項政策以及 36 項涉會展相關產業政策文件 。如商務部出台《關於 「十二五」 期間促進會展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了會展政策的新一輪擴散。
2015 - 2019 年,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這是首次全面系統提出展覽業發展戰略目標和主要任務,產生廣泛影響。期間,國家層面發布 21 項會展專項政策和 9 項涉會展相關政策,各省出台 90 餘項會展專項政策,眾多省份積極響應,發布會展產業專項政策文件。
2020 - 2024 年,受疫情影響,國家快速響應,制定發布一系列應對疫情的會展政策,涵蓋疫情防控規範、復工復產、創新辦展模式等方面。國家先後出台 28 項會展專項政策、25 項涉會展相關政策,各省出台 110 餘項會展專項政策。
從政策擴散方向來看,會展政策擴散主要有三種類型。
垂直擴散表現為政策從高層級政府向低層級政府自上而下傳播,或地方試點成功後被中央推廣,再自上而下擴散。如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展覽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後,各省市逐級落實;《北京市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等地方法規試點成功後,國務院發布行政法規,隨後在各省市縣擴散。
平行擴散是指政策在相同層級的政府或地區之間傳播,如省與省、城市與城市之間的政策模仿。北京率先制定會展業發展規劃後,多個省份紛紛編制類似規劃,各地出台的會展專項資金政策等也屬於平行擴散。
交叉擴散則是會展政策的混合水平與垂直擴散,如某一部門的政策通過跨層級、跨地區網絡傳播。《西安市會展業促進條例》出台後,多個城市完成會展促進立法工作,廈門市出台的會展業發展意見也引發全國多省市縣出台相關政策。
會展政策擴散邏輯主要包括強制擴散、學習擴散和競爭擴散三個方面。
強制擴散邏輯下,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按照協議調整會展行政審批政策,國家出台產業政策後,地方政府按要求出台地方會展政策,國際組織政策要求和中央政策是關鍵動因。
學習擴散邏輯中,地方政府觀察其他地區經驗教訓,評估政策適用性後主動採納,或試點成功後被其他地方學習效仿。
競爭擴散邏輯里,地方政府為吸引會展項目、投資和人才,模仿鄰近地區優惠政策,如出台會展專項資金政策和補貼政策,以獲取競爭優勢。
這三種擴散邏輯都基於區域會展產業發展基礎和環境,各地根據本地產業需求制定政策。為進一步推動會展業高質量發展,政府部門應加強頂層設計,結合區域實際開展政策創新探索,建立並完善政策擴散效果評估機制。強化政策針對性,減少盲目效仿;注重不同類型政策結合,構建合理政策工具箱;搭建政策交流平台,完善激勵機制;以治理目標為依據,深化改革,注重部門協同與多元主體參與,推動政策有效落實。
綜上所述,2001- 2024年我國會展政策在「破」 與 「立」 中不斷發展,通過行政審批政策改革釋放市場活力,構建完善產業政策體系,以多種擴散類型和邏輯推動會展業規模與質量提升。在當前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下,持續優化會展政策,將為會展行業在未來的發展中提供更強有力的支撐,助力其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在經濟發展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