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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出口貿易碰壁 催生智慧財產權新條例
 五金 2009-07-09 09:19:00

    2009年是克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五金業的不利影響,積極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關鍵之年。隨著五金業對外經貿合作和科技交流日益頻繁,尤其是危機中貿易保護勢力橫行下,國內智慧財產權領域暴露出諸多問題和矛盾。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2009年工作要點》,積極應對智慧財產權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機遇,切實加強智慧財產權工作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進一步完善專利法律法規體系建設,迫在眉睫。 

    全球經濟化須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

    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使智慧財產權保護成為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智慧財產權日益成為國家之間競爭角逐的重要手段。正如溫家寶總理在山西在考察中強調:「誰在科技上占領制高點、誰掌握了關鍵技術、誰具有自主的智慧財產權、誰的高端產品多,誰就能在競爭中長期占有優勢」。

從宏觀國家層面來看,只有建立和完善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才能避免同行業間的自相消耗和惡性競爭,統一研發、轉化和推廣等步調,更好地組織和協調產業內企業自主創新與和諧發展,提高產業的國際核心競爭力。 

    從微觀企業層面來看,五金企業作為科研創新和應用的主體,是智慧財產權戰略的核心,無論什麼樣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措施,歸根結底都落實到企業。而中國五金企業一直缺乏智慧財產權意識,改革開放初期的技術引進,已經遠遠不適應日新月異的國際市場形勢和中國的發展需要,自主創新已成為大國的需要和時代的呼喚,是中國企業乃至國家獲得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體現和必經途徑。

    國內智慧財產權保護相對薄弱

    從2001年起,中國發明專利申請和授權量實現了八年連續性的快速、穩定增長。中國年發明專利申請量由2001年的3萬多件攀升到2008年的近20萬件,發明專利申請和授權分別是2001年的6倍和8倍以上,且增長具有明顯的連續性,反映了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在不斷提高。

    雖然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嚴重影響了中國經濟安全。由於在智慧財產權國際爭端中相對被動。中國缺乏智慧財產權的國際市場競爭力,在國際市場上屢屢深陷智慧財產權爭端,並多次被制裁,僅「特殊301條款」和「337條款」就使中國在國際智慧財產權領域吃盡苦頭。2009年1月,世貿組織鑑於中美智慧財產權爭端案,公開發布了題為《中國——影響智慧財產權保護與執法的措施》的專家組報告,使中國自加入世貿組織以來,第一次因為國際智慧財產權糾紛而被起訴。

    新《專利法》提高審批「門檻」

    據悉此次《專利法》及相關配套法規的修改,事實上,提高了實用新型的審批門檻,以鼓勵企業從實用新型向發明專利方面更快地過渡。

    據統計,從1986年到2007年,我國專利無效請求量的50%集中於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大概不過30%。這主要緣於申請實用新型不經過實查,只有形式與格式的審查,而發明專利則要經過實質審查,通常發明專利的審查時間一般為30到50個月,實用新型只需要8到12個月就可拿下。另外,從2003年到2008年,在浙江全省法院受理的464件智慧財產權涉外糾紛中,大部都是浙江民企與國際知名公司之間的糾紛。在這些涉外案例中,國外公司的勝訴率在95%以上,而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於糾紛中國內企業申請的大都是容易被訴無效的實用新型專利。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在「2009中外企業智慧財產權高層論壇」上表示,中國發明專利在發明創造的水平、含金量和國外相比還有一定差距。而鼓勵企業積極申請發明專利也是今年「426」頒布的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所倡導的。

    據了解,2009年國家知識產權局的目標是,降低外觀專利的比例,由2008年超過30%增速壓縮到目前的11%,在2009年10月1日新《專利法》實施後壓到9%以下。

    新《專利法》除了新穎性以外,專利權人還須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複審委員會出具「評價報告」,這個環節「有點類似發明專利的實質審查」。門檻提高了,可以屏蔽掉某些實用新型當中的垃圾專利。 

    針對一些企業同時申請實用新型與發明專利的做法,新《專利法》也要求企業必須二選一,放棄一個專利申請。「這也相當於提高了實用新型的審批門檻,以杜絕企業單純為了得到政策補貼,申請專利湊數的現象。」


    
    來源:一大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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