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是世界智慧財產權日,適逢國內智慧財產權維權大氣候日漸成熟的契機。記者了解到,各種版權力量正在崛起。
在音樂著作權協會、文字著作權協會聯同作家、音樂人向百度發起圍攻的同時,中國廣播電視協會旗下相繼誕生了廣播、電視的版權專項委員會。各類版權維權平台也推出了自己的大型版權方案,甚至編劇們也抱團取暖,成立了兼具經紀和維權功能的專業公司。
電視台誕生版權組織
記者從央視總編室了解到,隸屬於中國廣播電視協會的電視版權委員會將在本月底正式成立。
對此,央視總編室版權管理部相關人士表示,日前成立的廣播版權協會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聯合全國140多家電台,與音樂、文字版權方進行談判,在去年初實行的幾種付費模式基礎上,進一步確立了付費談判實體和付費的途徑、辦法。電視版權委員會在2010年9月26日獲得民政部批准,月底也將成立,成立之後將作為行業版權組織,陸續開展行業版權繳費功能、版權交易支持、版權維護研討等工作。「目前電視台已經參照國家確立的付費標準各自進行著版權付費,此次成立的委員會則是電視台的版權集體組織。」
維權由0.3元開啟
由中國廣播電視協會主辦、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承辦的廣播版權委員會成立大會在京舉行。大會上出台了《中國廣播電視協會廣播版權委員會會費繳納辦法》,並對會員台提供了向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付酬可選用的幾種模式。由此可知,廣播、電視這兩種媒體使用版權作品的付費問題將陸續得到解決。
在廣電系統使用音樂、文字作品的付費問題上,2001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正案指出:「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但針對廣電系統播放音樂版權收費的具體辦法和標準遲遲未能出台。2009年5月6日,國務院第62次常務會議通過了《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錄音製品支付報酬暫行辦法》。辦法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錄音製品,將有三種付費方式供選擇,作為約定或者協商支付報酬的基礎。以其中媒體年度播放錄音製品的時間總量乘以單位時間付酬標準的支付方式看,規定明確了廣播電台的單位時間付酬標準為每分鐘0.3元;電視台的單位時間付酬標準5年內為每分鐘1.5元,5年後為每分鐘2元。
消息一出,立即成為音樂界熱議的話題,很多人拍手叫好,也有不少人對此事能否順利實施抱有懷疑態度。谷建芬當時表示:「我們之前提出的是60元一分鐘,目前起點低沒關係,讓人高興的是從無價到有價,我們的音樂維權已經邁出了第一步。」音樂人吳向飛說:「我相信3毛錢是一個時代的開始。」
在電台、電視台播放新歌是否應當付費上,相關人士意見出現了分歧。眾所周知,目前唱片業在電台、電視台「打榜」是其宣傳需要,通常都是唱片公司免費給電台、電視台郵寄單曲碟,而電台、電視台方面從來不會向唱片公司繳納任何版權費,有時候公司甚至會給對方錢
對此,業內人士提出,按照國外的慣例,如果唱片公司有新歌給電台或電視台播出,是要向播出方支付一定宣傳費用的。但國外一般這個宣傳期為3個月,即在3個月內唱片公司要給播出方費用,3個月以後播出才算是使用,電台或電視台才需要支付費用給版權方。而這3個月的「豁免期」在國內應該同樣適用。
在日前,全國140多家電台聯合組建的廣播版權委員會,作為中國廣播電視協會的直屬專業委員會,標誌著各廣播電台形成了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進行談判的聯盟體。
該委員會不但負責各廣播電台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之間的聯繫與合作,還負責為會員單位提供版權維權信息,接受會員單位委託開展維權活動,為會員單位參與版權訴訟、仲裁提供支持,增強會員單位的版權保護能力,提升集體版權管理水平等工作。
版權平台建調解中心
第三屆「智慧財產權雍和行」活動啟動儀式暨「4·26」智慧財產權宣傳月大型宣傳活動在北京舉行。在本屆「知產雍和行」活動啟動儀式上,雍和園管委會、東城區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與中國網際網路調解中心共同簽署了「雍和園企業智慧財產權糾紛調解服務平台戰略合作協議」,中國網際網路協會調解中心雍和園工作站也正式成立。該工作部一方面旨在化解園區企業的矛盾糾紛;另一方面也著力促進企業間合作,以特色服務為園區企業保駕護航。
據悉,「知產雍和行」由中關村科技園區雍和園管理委員會、北京東城區人民法院和東城區知識產權局聯合主辦,已經連續舉辦3年。
而今年,上述三方推出調解平台的戰略合作,可謂大勢所趨。據相關機構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網民數量已超過4.2億人,網絡成為人們獲取信息、知識的新渠道。但以網絡盜版文學為例,據保守統計,國內目前文學盜版網站的數量約為53萬家,造成了版權商的極大損失。
編劇群體組維權公司
近日,近70個電視劇編劇在京加盟「喜多瑞」編劇經紀公司,表示要組團外接作品,合力對抗「潛規則」。這些編劇中包括《奮鬥》編劇石康、《鐵齒銅牙紀曉嵐》編劇汪海林、《神醫喜來樂》編劇高大勇等活躍在一線的名編劇。
據組織方介紹,編劇們集體抱團,主要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提高編劇地位。首先,該經紀公司旗下的會員編劇將不再免費給別人寫「劇本創意」和故事大綱。因為在目前編劇被侵權的種種情況中,受影視公司邀請寫了創意和大綱,結果創意被無償拿走卻拋棄了原創者,是司空見慣的現象。
編劇王興東曾把編劇比做「高危行業」,付出心血得不到合理回報,一點兒安全感都沒有。一些編劇批評電影百花獎、大學生電影節等從不設立編劇獎,對編劇的勞動不尊重。有的製片方為了遷就收視趣味甚至大牌明星的出鏡,強迫編劇或請他人更改劇本,拍出來後面目全非。一些剛出道的年輕編劇,寫一集1.8萬字的劇本才掙數百元或數千元,甚至因投資方計劃更改一分錢都拿不到,還有的年輕編劇不是被拖欠稿酬,就是以各種名目被他人聯合署名。
對編劇經紀公司的成立,業界態度不一。一些製片方認為,這個經紀公司只是一個個別群體的行為,加盟的編劇都為目前國內一二線編劇,而這部分編劇的待遇已經相當高,有的一集稿酬高達一二十萬元。眼下更緊要的是成立整個編劇行業的維權協會,解決那些初級編劇和無名編劇的待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