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垃圾焚燒餘熱發電或填埋沼氣發電,將是我國城市在垃圾處理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的重要方式,且有著廣闊的發展前景。不過,國內環境保護和環衛界專家、學者指出,垃圾處理的根本目的在於垃圾的綜合處理和防止二次污染,如果利用垃圾發電片面追求產業化和經濟效益,不僅會造成嚴重的二次污染,還將嚴重影響垃圾處理產業化的發展,甚至導致走入歧途。
與大多數國家一樣,在今後相當長時間裡,衛生填埋處理仍是中國大多數城市解決垃圾出路的最主要方法,在一些人口密度高,特別是土地資源非常寶貴東部沿海地區的許多城市,焚燒處理會逐步發展成為垃圾處理的重要手段。由於填埋氣體是利用價值很高的可燃氣體,其綜合利用的典型方式便是發電。
據了解,繼中國第一個填埋氣體發電廠1998年10月在杭州天子嶺填埋場建成發電後。國內一些城市如杭州、廣州、深圳等陸續開始了對填埋氣體的回收利用。由於我國城市垃圾中可迅速降解的有機含量一般大於國外垃圾,填埋垃圾開始產氣的時間較國外早,產氣速率也較國外的大,但相應的產氣持續周期比國外填埋場短。但隨著填埋容量的增加和使用年限的延長,以及填埋場防滲質量的提高,填埋場氣體產生不但穩定、時間延長,而且有組織釋放的氣體所占比例增大,為填埋場氣體的大規模回收發電提供了有利條件。
已成為一些已開發國家回收資源主要方式的垃圾焚燒發電,目前也正在我國逐步廣泛應用。自深圳環衛綜合處理廠1986年的建成投產以來,上海、北京、廣州、寧波、珠海、北海等大中城市已開始或正準備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清華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系固體廢物控制與資源化研究所指出,我國大城市和東南沿海地區中小城市的垃圾熱值較高,採用焚燒發電來處理城市垃圾將是實現資源化的一種趨勢。這些城市焚燒發電要取得較好的規模經濟效益,必須加速大型機械爐排焚燒爐的國產化,降低生產成本,這也是推動我國垃圾焚燒發電發展的關鍵。
對於當前不少地方出現的「垃圾發電熱」,業內人士提醒要在看好國內垃圾發電前景的同時保持冷靜。他們分析指出,國內運行中的填埋場填埋氣的產生時間與國外有明顯差別,具有填埋氣產氣高峰出現早、可利用的產氣階段持續時間相對短的特點。因此,國外以利用為目標的封場後再建立完整收集系統的方法,不完全適合我國。我們應以保證場區安全、消除環境污染為目標。
專家們還指出,有些地方的垃圾焚燒發電廠為提高發電量,採取了在垃圾中添加燃油的方法。這種不顧造成二次污染,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做法,嚴重偏離了垃圾處理的初衷。垃圾焚燒發電的重點應是垃圾處理而不是發電,要提倡在確保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前提下,提高垃圾處理的綜合利用率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