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12月7日舉行新時期農墾改革與發展有關情況的新聞發布會,農業部黨組成員楊紹品與會答記者問時表示,我國農墾企業資產已超過一萬億,要建立健全符合農墾特點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
據2014年我國農業機械行業進出口統計數據分析顯示,農墾作為國有農業企業,改革既要堅持農村綜合改革的基本方向,也要遵循國有企業改革的基本規律。我國農墾經過60多年的開發建設,已經形成了龐大的國有資產。企業資產超過一萬億,還不包括土地等資源型的資產。這一萬多億資產分布在農工商運建服等多個行業,類型多種多樣。其中,土地是農墾最重要的資源型資產,全國農墾占國土面積37.1萬平方公里,其中有9316萬畝耕地,2.3億畝草地,5955萬畝林地,但是土地、草地、林地、耕地還沒有納入帳內核算。
楊紹品指出,長期以來,由於受到各方面的制約,農墾國有資產的權屬並不清晰,出資人職責也不明確,管理也不是很到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農墾國有資產的流失。因此,建立健全符合農墾特點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核心就是理順政資關係、明晰權屬關係,建立以管資本為主的監管體制。
當談到符合農墾特點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如何管理時,楊紹品強調,明確由農墾管理部門履行出資人的責任,加強對農墾企業和國有資產的監管。要按照改革管理國有資產的總要求,把握農墾企業的經營方向和資本投向,確保國有資本重點投向農業產業,切實履行好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對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要嚴肅追究責任。要改革國有資本的授權經營制度,開展改組組建農墾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試點。促進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放大國有資本的功能,提升國有資本的運行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