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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數位音樂行業政策:數位音樂產業鏈逐步規範化
 數位音樂 2023-02-23 14:11:25

  中國報告大廳網訊,我國數位音樂市場面臨變局,政策助力數位音樂健康發展。當下,內容來源和渠道之爭,本來就是數位音樂市場競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反對專有許可的人所列舉的提高音樂人收入和數位音樂平台服務水平兩個理由,其實不足以支撐其倡導的跨平台分享的建議。以下對2023年數位音樂行業政策分析。

  目前中國數位音樂用戶意願整體來看不是非常樂觀。2022-2027年中國數位音樂行業市場深度研究及發展前景投資可行性分析報告指出,儘管目前已有57.7%的用戶為數位音樂付過費,但就個人付費意願而言,仍有近6成用戶不願意為此付費。未來,如何引導這一部分人為正規版權數位音樂付費還是一大問題,但同時毋庸置疑的是,這也是一個潛力巨大的市場。

2023年數位音樂行業政策:數位音樂產業鏈逐步規範化

  數位音樂即以數字格式存儲,以網際網路為平台進行傳輸的音樂,根據中國音像與數字出版協會音樂產業促進工作委員會和中國傳媒大學對數位音樂產業的界定,數位音樂產業包含數位音樂、在線K歌、短視頻以及泛娛樂直播市場。數位音樂產業已經成為音樂產業的核心產業之一。現從六大發展措施來分析2023年數位音樂行業政策。

  (一)引培音樂人才,壯大市場主體。

  瞄準國內外音樂行業領軍人才、創新人才,加大音樂創作、音樂演藝、劇場運營、產業經營等重點領域人才引進和培育力度。鼓勵本市音樂藝術相關院校與國內外知名院校、企業、文藝團體聯合培養音樂產業高端人才;加強中小學音樂普及教學,發展音樂教育培訓,提高大眾音樂藝術修養。吸引聚集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行業知名企業,鼓勵支持音樂製作、演藝傳播、版權交易等領域的國內外領軍企業在蓉註冊、設立區域總部或投資音樂產業項目;引導本土音樂企業拓展業態,實現轉型升級,促進市場主體發展壯大。對音樂企業年產值上台階實施獎勵,首次超過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50萬元;首次超過5000萬元,一次性獎勵100萬元;首次超過1億元,一次性獎勵200萬元;音樂企業上市融資,按照我市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相關政策給予獎勵。

  (二)激勵原創音樂,強化版權服務。

  實施音樂文化精品戰略,重點支持培育一批圍繞重要時間節點、重大主題推出的優秀新創音樂作品和弘揚時代精神、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多層次文化需求、體現國際化及天府特色的音樂作品。鼓勵相關主體設立優秀原創音樂扶持基金,對優秀音樂作品進行資助或獎勵,支持我市重點音樂作品或劇目參與國內外重要音樂藝術獎項評獎。鼓勵區塊鏈、衛星授時等相關技術的應用,充分發揮新興技術在確權及侵權證據保存等方面的作用;鼓勵音樂版權交易,培養付費消費習慣,支持音樂版權維權。對音樂企業和機構發展原創音樂孵化平台、音樂版權交易平台、原創音樂作品或劇目等項目,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獎勵。

  (三)發展數位音樂,拓展線上業態。

  支持平台型音樂企業建設打造國際一流的數位音樂創作、生產、傳播、消費等音樂平台;鼓勵數位音樂行業拓展雲演藝、線上直播、音樂社區等新業態、新內容,大力開發新興數位音樂產品和數位音樂服務,提升數位音樂內容創新能力和行業競爭力。促進中國標準錄音製品編碼等在數位音樂單曲登記、認證、音樂付費等方面的廣泛應用,鼓勵打造在線音樂行業大數據平台,探索構建有影響力的數位音樂基地。對在蓉發展數位音樂平台、數位音樂製作、在線音樂新產品等各類項目和業態,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獎勵。

  (四)繁榮演藝市場,濃厚城市氛圍。

  鼓勵引進國際知名音樂演藝IP落戶成都,提升中國音樂金鐘獎、「蓉城之秋」國際音樂季、國際友城青年音樂周、金芙蓉音樂比賽等品牌,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國際化音樂賽事、演藝品牌活動和在蓉開展音樂劇目試演、首演,引導高品質音樂節、音樂會、演唱會等各類音樂演藝在蓉聚集。鼓勵各區(市)縣和市場主體依託各類資源,新建、改建音樂演藝設施,提升運營管理水平,不斷滿足音樂演藝市場需要,孵化一批現代化音樂演藝聚合載體。支持演藝團體在蓉發展,鼓勵舉辦高水平交響音樂季、合唱節等,逐步打造一批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交響樂團、合唱團等音樂演藝團體。鼓勵各地依託公共空間,支持開展街頭藝術表演、音樂快閃、音樂光影秀等,塑造城市音樂文化風景線。對在蓉舉辦或打造的各類音樂演藝品牌項目,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內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獎勵。

  (五)鼓勵發展「音樂+」,促進融合創新。

  大力鼓勵音樂與相關行業融合發展,拓展音樂延伸消費。圍繞「音樂+科技」,支持音樂藝術院校、科研院所、音樂企業廣泛參與新興技術與音樂產業的創新融合,探索「音樂+5G」等新模式,孵化音樂科技平台或園區。支持「音樂+旅遊」全新業態發展,依託旅遊資源,融入音樂元素,打造音樂主題公園、旅遊演藝、鄉村旅遊綜合體等有吸引力的音樂融合新項目。探索「音樂+商業」發展模式,鼓勵社會資本開發、運營音樂演藝空間,投資新建、改建用於音樂產業業態經營的商業綜合體或社區。鼓勵「音樂+會展」,支持有關博覽會與音樂演藝結合,打造音樂教育、音樂器材、音樂生活等相關主題或融合展會。對「音樂+」融合發展項目,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內最高不超過300萬元支持獎勵,對獲評國家和省市級文化產業示範園區的,按成都市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政策給予獎勵。

  (六)深化對外合作,擴大國際交流。

  加大成都音樂文化對外交流合作力度,支持國外音樂企業到成都投資發展音樂項目,鼓勵支持成都音樂人、音樂團體、音樂企業走出去,參與國內外音樂賽事和巡演活動,交流推廣音樂作品和產品。支持音樂企業積極融入國家「一帶一路」倡議,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先進商業模式、優秀音樂產品和高層次音樂人才,合作發掘成都文化資源,開發音樂產品。鼓勵支持成都音樂企業對外投資合作,拓展對外業務,提升音樂企業國內外競爭力和影響力。對「引進來」和「走出去」的音樂項目,視項目綜合效益,給予實際投資額50%以內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獎勵,對獲評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的,按成都市市級文化產業發展專項政策給予獎勵。

  數位音樂成大數據階段的一種新型商品,我國數位音樂版權評估政策尚未形成。現下,數位音樂產業鏈逐步規範化,版權付費意識以及對音樂版權商業價值的開發也越來越被行業看重。在此背景下,數位音樂版權交易體系也在逐步完善,但是整體而言,該交易體系不夠透明、市場化程度還比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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