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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發布
 汽車 2018-01-02 15:04:08

  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18日消息,《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審議通過,將於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規定指出,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產能,積極推動新能源汽車健康有序發展,著力構建智能汽車創新發展體系。


  《規定》明確,燃油汽車整車投資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燃油汽車企業;禁止現有汽車企業跨乘用車、商用車類別建設燃油汽車生產能力;禁止現有燃油汽車企業整體搬遷至外省份(列入國家級區域發展規劃或不改變企業股權結構的項目除外);禁止對行業管理部門特別公示的燃油汽車企業進行投資。現有汽車企業擴大燃油汽車生產能力投資項目,需滿足上兩個年度產能利用率均高於同產品類別行業平均水平、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均高於行業平均水平、研發費用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均高於3%等要求。

  對純電動汽車整車投資項目,《規定》明確,新建獨立純電動汽車企業的股東要求在項目建成且年產量達到建設規模前,不撤出股本;對關鍵零部件具有較強掌控能力;主要股東股權占比高於1/3,自有資金和融資能力能夠滿足項目建設及運營需要等。

  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經報國務院同意,《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中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及其餘由省級政府核准的汽車投資項目均不再實行核准管理,調整為地方備案管理。其中整車類投資項目由省級政府承擔管理責任。取消汽車投資項目核准事項,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放開一般製造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又是主動適應新一輪產業變革、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客觀要求,能夠為地方和企業創造更好的政策環境。

  在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方面,《規定》指出,首先,在取消汽車投資項目核准事項的同時,明確了各類汽車投資項目的准入標準,為開展事中事後監管提供了基本依據。其次,同步做好了汽車產能利用率、新能源汽車產量占比等數據的調查分析工作。第三,要求企業通過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報送項目有關信息,並對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第四,各級發展改革委將與規劃、國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及行業管理部門建立協同監管機制,對查實的違規項目給予撤銷備案,同時實施聯合懲戒。第五,建立健全監督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不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或者監督不力的單位,給予約談、通報,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在整改到位前暫停備案。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問責、處理。

  分析人士指出,在汽車產業開放新形勢及發展新趨勢下,投資管理規定出台正合時宜。規定的主要目的在於優化產業結構,嚴格控制燃油車新增產能,支持有能力的企業做大做強。對新建的新能源汽車項目和動力電池項目提出了更高要求,防止低水平重複建設和套取政策紅利的行為,提升新能源汽車項目的技術含量,有利於避免盲目建設和無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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