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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養老金要不要存?怎麼繳?如何領?
 個人養老金 2022-04-22 09:17:33

  在昨日國務院發布《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參加個人養老金的制度。因此引發熱議,專家指出個人養老金是在養老保險的基礎上的一個補充並不是替代,簡單說個人養老金就是存一筆錢作為基礎養老保險的補充,到退休的時候有多了一個養老金的來源。值得一提的是個人養老金的稅收優惠政策,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專項加扣除。

  「個人養老金與我們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必然聯繫,而且第一支柱的基本養老保險是強制性的,只要你上班有單位就必須繳納。但第三支柱的養老保險是自願性質。」胡繼曄指出,個人養老金不會影響已有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一種補充而不是替代。「第三支柱的推出,其實是為我們養老金和資本市場的深入結合創造了一個新的空間,第一支柱、第二支柱我們個人沒有選擇的權利。第三支柱我們個人是有選擇權的。」胡繼曄指出,核心問題就是建立從現有的儲蓄養老向投資養老理念的一個過渡。

  為什麼我國要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胡繼曄指出,當下,很多省份的基本養老保險儲備已經出現了「入不敷出」的情況。他以黑龍江某地級市舉例,「全市交養老保險的職工只有22萬多人,每月每人繳納幾百元;而領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有27萬多人,每月每人平均領取2300元。」不足部分只能靠財政補貼,財政壓力很大。在年輕人流失嚴重的省份,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老齡化發展速度之快,僅靠基本的養老保險是完全不夠的。而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整體的養老壓力。

  個人養老金最大的吸引力在於稅收優惠。按照2018年試點中的稅收優惠政策,若以上限額度每年12000元計算,每月可享受1000元的專項附加扣除。胡繼曄認為,個人養老金的稅收優惠方式可以參考稅延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進行改進和拓展。在個稅APP上,除了大家熟知的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外,增加了「稅延養老保險」。簡單來說,就是現在納稅人通過購買該險來提高個稅起征點,等退休領取養老金時再補充稅款。該險目前僅上海、福建、蘇州工業園區三個地區可以買。

  根據意見,參加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出國(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情形,經信息平台核驗領取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領取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領取時,應將個人養老金由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轉入本人社保卡銀行帳戶。參加人死亡後,其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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