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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黃進口繼續免徵增值稅
 硫黃 2009-01-01 08:43:00
  2008年12月30日,海關總署發布第95號公告,自2009年1月1日起,對附件所列稅目礦產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由13%提高到17%。而在海關總署提供的附件中,硫黃被列在第四項。據了解,海關總署的這一公告源自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12月19日公布的《關於調整礦產品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的通知》,通知說,2009年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並調整礦產品增值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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