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再生鉛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近年來,在「雙碳」目標指引下,我國再生鉛行業迎來快速發展。然而,在政策推動和市場擴張的雙重作用下,再生鉛產能過剩問題日益凸顯。本文將從行業現狀、區域分布失衡、市場影響以及解決措施四個方面,深入探討這一現象及其應對策略。
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我國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廢鉛蓄電池破損拆解處理核准規模約為1600萬噸,而具備冶煉處理能力的規模約為1500萬噸。然而,全國廢舊鉛蓄電池年的產生量僅為700萬噸,這意味著當前處理能力已遠超實際需求,產能過剩問題十分突出。
當前,全國廢鉛蓄電池處理能力呈現明顯的區域集中特徵。寧夏、內蒙古、貴州、安徽、江西、河南等6個省及自治區的實際處理能力占全國的54.45%,是本地產廢量的5倍以上。與此同時,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作為主要產廢地,不得不將大量廢鉛蓄電池跨省轉移至中西部處理。這種區域分布失衡不僅增加了運輸風險,也導致部分地區的處理能力閒置與浪費。
在整體產能利用率不足50%的背景下,2024年再生鉛行業總體利潤率繼續維持低位,多數企業面臨虧損壓力。這一現象反映出當前行業發展模式已難以適應市場需求變化,亟需通過供給側改革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為解決上述問題,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1. 實施區域產能總量控制:區域內廢鉛蓄電池處理能力應控制在產廢量的150%以內,減少危險廢物遠距離運輸風險,實現就近處置。
2. 建立產能置換機制:對於新建、改建、擴建再生鉛項目,需經國家相關部門備案並由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實施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方案。這將有助於優化區域產業布局,推動工業結構調整。
3. 淘汰落後產能:嚴格按照《再生鉛行業規範條件》,對不符合要求的低效產能予以關停。具體來說,廢鉛蓄電池預處理項目規模低於10萬噸/年、預處理-熔煉項目再生鉛規模低於6萬噸/年的產能應納入淘汰範圍。
總結
我國再生鉛行業發展正面臨產能過剩與區域分布失衡的雙重挑戰。通過實施總量控制、建立置換機制和淘汰落後產能等措施,可以有效化解當前矛盾,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這不僅有助於提升資源利用效率,也將為實現「雙碳」目標提供有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