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為加快城市公共運輸領域綠色轉型,推動新能源車輛規模化應用,三部門聯合印發《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將共同支持城市公交企業車輛更新和電池更換。根據政策要求,符合條件的新能源公交車更新每輛最高可獲8萬元補貼,動力電池更換則按4.2萬元/輛標準執行。這一舉措旨在加速淘汰高排放老舊車輛,提升公共運輸服務效能。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新能源公交車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一、補貼標準與資金分擔比例明確
《實施細則》提出差異化補貼方案:城市公交企業報廢老舊車輛並更新為新能源公交車的,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總體按90:10比例承擔補貼費用。具體而言,東部省份執行85:15、中部地區為90:10、西部省份最高可獲95:5的資金分擔比例。動力電池更換補貼同樣遵循此規則,每輛車平均補貼4.2萬元。政策特別強調,補貼資金將優先用於更新車齡滿8年(註冊登記日期不晚於2017年12月31日)的公交車及超出質保期的動力電池。
政策明確要求更新車輛需符合國家三類目錄標準:列入《享受車船稅減免優惠的節約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或《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涵蓋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及氫燃料電池車型。同時,新購車輛必須登記為「公交客運」性質,乘用車不在補貼範圍內。動力電池更換需滿足2024年1月1日後生產、質保期不低於5年的技術要求,並遵循工信部等多部門聯合發布的安全規範。
政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需求優化車輛配置。例如,在選擇新能源公交車長度時,需綜合考慮客流變化和微循環公交發展需要;為提升適老化服務,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車型可獲額外傾斜支持。此外,地方政府可在優先報廢老舊新能源公交車的基礎上,將其他燃料類型公交替換為新能源車,並自主制定本地補貼細則以匹配資金需求。
通過財政補貼引導,預計到2025年將顯著提升城市公交領域新能源車輛占比,加速淘汰高污染車輛。此舉不僅有助於降低公共運輸碳排放,還將推動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產業鏈發展,為行業技術升級提供動力。地方可根據自身財力靈活調整配套比例,確保政策精準落地。
綜上,《實施細則》通過明確補貼標準、優化資金分配機制及強化實施要求,構建了新能源公交車更新與動力電池更換的長效支持體系。該政策將有效促進公共運輸綠色轉型,助力實現「雙碳」目標,同時為行業可持續發展注入新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