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近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第三個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這是繼2020年和2022年兩個行動方案後,廣東法院為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融合發展作出的新一輪工作部署。該方案緊扣「一點兩地」全新定位,圍繞營商環境優化、司法規則銜接、審判機制創新、司法合作交流等四個方面,明確了23項重點任務和70項具體舉措,旨在以更強的政治擔當和法治擔當,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新能源新材料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方案》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重中之重,提出要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高質量司法服務廣東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重點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人工智慧、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著力構建粵港澳三地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協作新機制。通過完善平等保護長效機制、破產府院聯動機制和深化個人破產制度改革試點,為各類市場主體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推動更高水平司法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為重點的司法領域「軟聯通」是《方案》的一大特點。《方案》提出,要以落實「港資港法港仲裁」「澳資澳法澳仲裁」為契機,加強粵港澳三地調解、仲裁等與訴訟的有效銜接,推動完善市場化調解機制。規範涉港澳訴訟服務流程,推進與港澳法院在調查取證、文書送達、證人出庭等方面的規則銜接,優化粵港澳大灣區法律查明平台、加強在線司法協助平台建設,全力打造更便捷高效的粵港澳大灣區訴訟服務體系。
圍繞加強粵港澳大灣區審判體系創新,《方案》提出要加快推動橫琴、前海、南沙法院及福田法院河套法庭深化拓展審判職能綜合改革,探索「專業法官+港澳陪審員+行業專家」涉港澳審判新模式,推動聘任港澳法律專業人士參與涉港澳案件審理。通過創新審判機制,進一步提升涉港澳案件的審理質量和效率。
下一步,廣東法院將以營造國際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為核心,以強化司法規則「軟聯通」為主抓手,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提供司法支撐。通過加強司法合作交流,推動粵港澳三地在法治領域的深度融合,為大灣區的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總結來看,《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第三個三年行動方案(20252027年)》通過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司法規則銜接、創新審判機制和強化司法合作交流,為粵港澳大灣區的法治融合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全面而有力的司法保障。特別是在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該方案將為大灣區的創新發展注入新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