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為加強醫療廣告領域治理,推動行業健康發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於5月14日發布《醫療廣告監管工作指南》。該指南聚焦醫美行業亂象整治,明確細化廣告審查標準與處罰規則,旨在淨化醫療廣告市場環境,保障消費者權益。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醫美行業項目調研及市場前景預測評估報告》指出,市場監管部門在查處醫療廣告時需遵循依法行政原則,結合違法行為的情節輕重實施差異化處理。指南首次系統劃分了不予處罰、從輕減輕及從重處罰的具體情形,例如輕微違規且未造成誤導的可免於行政處罰,而情節嚴重或存在主觀惡意的行為將面臨頂格處罰。這一分類標準為執法提供了更精準的依據,兼顧規範效率與公平性。
指南指出,若醫療廣告僅包含機構名稱、地址等基礎信息且與執業許可完全一致,則適用《行政處罰法》中「不予處罰」條款。但若發布虛假診療科目或床位數等關鍵信息,並可能影響患者就醫選擇的,將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處以罰款。此舉既避免過度執法對合規機構造成負擔,又強化了對實質性誤導行為的懲戒力度。
針對虛構醫生推薦、冒用患者案例等虛假醫美廣告亂象,指南明確可直接認定為《廣告法》第五十五條規制的「虛假廣告」,最高罰款額可達廣告費用五倍。若涉事機構通過偽造資質或編造療效牟取暴利,並涉嫌構成詐騙罪或虛假廣告罪,則需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醫美行業因過度宣傳「顏值經濟」引發社會爭議的問題被重點提及。指南強調,若醫療美容廣告中出現通過對比實驗、數據誇大效果誘導消費,或專門針對未成年人設計營銷內容的行為,均屬於違反《廣告法》第九條第(七)項的禁止性規定,可依據第五十七條處以10萬至200萬元罰款。這一條款直指行業痛點,為青少年群體提供更全面的保護屏障。
指南首次將網際網路平台納入監管體系,要求其建立醫療廣告審核機制並留存發布記錄。若平台明知或應知廣告違法仍予展示,則與醫療機構承擔連帶法律責任。同時,對涉及廣告金額巨大、多次違規等情形的案件,必須啟動「行刑銜接」程序,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對接。
總結
《醫療廣告監管工作指南》通過構建「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的監管框架,既為醫美行業發展劃定了清晰法律邊界,也為執法部門提供了可操作性工具。其創新之處在於將抽象的立法原則轉化為具體場景下的判定標準,尤其針對容貌焦慮營銷、未成年人保護等社會關切點制定針對性規則,標誌著我國醫療廣告治理從「事後查處」向「源頭防控」的升級轉型。隨著該指南落地實施,醫療行業有望實現更高質量發展,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也將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