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近日,一起涉及600公斤「低溫錫膏」的出口案件引發關注。南寧海關發布聲明指出,此前網絡流傳的「查獲稀土材料」實為受控兩用物項,因企業無法提供必要證件被攔截。該事件不僅暴露了部分企業對出口管制政策的認知盲區,更凸顯我國強化戰略資源管控的決心。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國稀土材料行業市場現狀調研及發展前景分析報告》指出,2025年3月18日,某公司向南寧海關申報出口泰國的貨物中,標註為「低溫錫膏」的產品引發關注。經查驗發現,該批貨物內包裝明確標示成分為「Sn42Bi58」(錫鉍合金),技術檢測顯示鉍含量高達55.3%。儘管網傳信息將涉案物誤稱為稀土材料,南寧海關明確指出,根據《元素周期表》分類,鉍屬於氮族元素而非稀土類別。
由於該批貨物涉及商務部與海關總署2025年聯合發布的10號公告中列管的兩用物項,企業未能提供出口許可證,最終被海關依法扣留並移交緝私部門處理。
從化學屬性看,鉍(Bi)原子序數83,位於第六周期VA族,其物理特性與稀土元素存在本質差異。中國雖是全球鉍礦儲量最大的國家,但其應用主要集中在電子焊接材料等領域。此次事件中查獲的焊錫膏作為電子產品組裝關鍵原料,因含高比例受控金屬成分被納入出口管制範疇。
2025年2月,我國首次將鎢、碲、鉍等5類戰略礦產相關物項列入出口管制清單。此舉導致國際鉍價顯著上漲,同時也促使走私手法升級。據海關披露,部分企業通過偽報品名(如以「低溫錫膏」掩蓋真實成分)、夾藏運輸或利用第三國轉口等方式規避監管。
5月9日召開的全國性專項會議明確,針對鎵、鍺、銻等戰略性礦產走私活動,將強化源頭管控與跨部門協作。重點打擊「偽報瞞報」「夾藏夾帶」等規避手段,並加快違法案件司法程序以形成震懾效應。
本案暴露出企業對出口管制政策理解不足的問題。根據《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違規出口可能面臨最高10倍貨值罰款及刑事責任。海關強調,合法貿易需嚴格遵循申報流程並取得必要資質,任何企圖繞過監管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嚴懲。
總結
南寧海關此次行動不僅澄清了公眾對「稀土材料」的誤解,更展現了我國在關鍵礦產資源出口管理上的堅定立場。隨著戰略物資管控政策持續收緊,企業須強化合規意識以規避法律風險,而監管部門通過技術檢測與跨部門聯動,正逐步構建起防範資源非法外流的立體防線。此次涉案的600公斤焊錫膏事件,將成為檢驗我國兩用物項監管體系效能的重要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