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告大廳網訊,2025年5月23日,歐盟官方宣布將《歐盟電池與廢電池法規》中關於經濟運營商電池供應鏈盡職調查義務的執行時間推遲兩年。這一調整旨在應對全球供應鏈重構、認證機制不完善及多規協調等挑戰,為行業爭取適應期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25-2030年中國電池行業運營態勢與投資前景調查研究報告》指出,歐盟此次將原定於2025年8月18日生效的盡職調查義務延至2027年同期,主要針對電池原材料採購環節。鈷、鋰、鎳和天然石墨等關鍵礦產面臨產地集中度高、地緣衝突頻發等問題,企業需更長時間優化供應鏈以滿足法規對環境與人權風險管控的要求。歐盟強調,儘管延期並非放鬆標準,但調整時間能幫助企業從容應對供應鏈重組帶來的技術性挑戰。
新規要求電池企業的盡職調查政策必須通過歐盟認證機構審核,但當前執行面臨多重瓶頸:僅半數成員國完成指定認證機構的任命工作;歐洲認證合作組織尚未制定統一標準,依賴臨時行業方案填補空缺;企業開發的自律工具需經冗長認可流程。此外,原定2025年2月發布的盡職調查指南因協調《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CSDD)修訂提案而推遲至2026年7月,以確保兩大法規標準統一。
歐盟此次調整既回應了行業短期內的合規壓力,也釋放出強化認證體系的決心。官方表示將加速成員國機構指定流程,並支持行業協會開發標準化工具,同時維持對電池全生命周期可持續性的高標準要求。儘管企業獲得兩年緩衝期用於建立溯源系統和參與認證計劃,但長期來看,歐盟對供應鏈透明度與環境人權管控的嚴格立場不會改變。
總結
此次法規延期折射出全球綠色轉型中制度設計與產業現實間的複雜張力。通過延長過渡期,歐盟試圖在推動電池產業鏈可持續發展的同時保障市場穩定,而認證標準完善、跨法協調及企業能力建設將成為未來兩年的關鍵議題。隨著2027年最終期限的臨近,供應鏈重構與合規體系升級將持續考驗行業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