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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明確:物業不得以公共安全為由拒絕業主充電樁安裝申請
 充電樁 2025-05-26 13:40:21

  中國報告大廳網訊,(2025年5月26日)

  隨著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家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需求持續增長。近期,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典型案例顯示,部分小區物業以"涉及公共安全需全體業主表決"為由阻礙車主安裝充電樁的行為缺乏法律依據。這一判決為全國範圍內類似爭議提供了重要司法指引。

  一、法律明確認可業主安裝充電樁的合法權益

  根據最高法發布的案例,某地法院明確支持了業主要求物業公司出具充電樁安裝證明的訴訟請求。該業主作為小區車位使用權人,在購置電動汽車後依法享有在自有車位建設配套充電設施的權利。法院強調,《民法典》賦予業主對其專有部分行使占有、使用等權利時,合理利用共有部分屬於正當權益延伸。只要安裝行為不違反法律法規或管理規約,且不影響其他業主共同利益,物業應積極履行配合義務。

  二、物業配合義務與公共安全責任邊界釐清

  涉案物業公司曾以"需全體業主表決同意"為由拒絕出具證明,但法院指出這一要求缺乏法律依據。判決書明確:物業企業作為小區管理主體,有責任配合政府部門推動綠色能源政策落地,且其出具同意安裝的書面文件僅是流程環節之一。充電樁是否符合用電安全、消防規範等實質性問題,應交由供電部門等專業機構通過現場勘查評估。物業不得以模糊化的公共安全風險為藉口設置不合理障礙。

  三、充電樁安裝流程中的多方權責界定

  本案判決進一步細化了充電樁建設的權責關係:業主需履行申請報備程序並承擔相應費用;物業公司須提供必要配合(如出具證明文件);供電企業負責現場勘驗與設施接入。法院特別指出,物業在審核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時,應主動協調專業部門進行風險評估,而非直接拒絕業主合理訴求。

  總結:

  最高人民法院的這一典型案例釐清了新能源汽車配套設施建設中的法律邊界,既保障了車主合法權益,也明確了物業企業的法定職責範圍。該判決對推動充電樁普及具有示範意義,為解決全國範圍內類似糾紛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隨著政策配套措施不斷完善,未來業主在申請安裝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時將獲得更堅實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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