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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袋將告別免費時代 專家:限塑費變為環保稅
 塑膠袋 2008-01-01 08:36:00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從今年6月1日開始,全國範圍在商場、超市、農貿市場等禁止免費使用塑膠袋,此舉體現了政府推動環保事業的決心。對於已經習慣無償提供和使用塑膠袋的商家和消費者來說,有償使用塑膠袋在實施初期可能會有些不習慣。但是,綠色消費觀念正在改變我們的生活,減少塑膠袋污染是社會發展的大趨勢,培養綠色生活方式、從減少使用塑膠袋開始,是每個人都願意接受的環保理念。本報去年9月、12月對塑膠袋污染問題進行了專題報導,引起各方關注,今日繼續推出《特別策劃——聚焦有償使用塑膠袋》,旨在喚起更多人的環保自覺,養成綠色消費習慣,以推動有償使用塑膠袋的規定得到切實執行。

    ——編者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要求,從今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將告別免費塑膠袋,實行有償使用制度。

    6月1日起

    禁止賣場提供免費塑膠袋

    日前,國務院下發了《關於限制生產銷售塑料購物袋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要求,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以下簡稱超薄塑料購物袋)。發展改革委要抓緊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將超薄塑料購物袋列入淘汰類產品目錄。質檢總局要加快修訂塑料購物袋國家標準,制訂醒目的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誌,督促企業嚴格按國家標準組織生產。

    「通知」規定,自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商品零售場所必須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並在商品價外收取塑料購物袋價款。旅客列車、客船、客車、飛機、車站、機場及旅遊景區等不得向旅客、遊客提供超薄塑料購物袋(包裝袋)。同時,提高廢塑料的回收利用水平,大力營造限產限售限用塑料購物袋的良好氛圍。

    「通知」還指出,對違規繼續生產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或不按規定加貼(印)合格塑料購物袋產品標誌的,以及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相應給予責令停止生產、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沃爾瑪:

    將提供免費環保布袋

    1月9日中午,《市場報》記者來到京客隆超市針織路店,收銀員向記者表示:「已經接到通知,從今年6月起該超市就不再免費發放塑膠袋了。」「那是否會提供付費塑膠袋?」「可能會有需要付錢的塑膠袋,但消費者也不能每次買東西都花錢買塑膠袋啊,太浪費了。消費者也可以自己拿布袋子或網兜之類的東西購物。」當記者表示「是否太麻煩不方便購物」時,這位收銀員回答說:「其實以前不都是這樣子嗎?上街都是拿布袋子、網兜、菜籃子,也挺好的,沒有不方便。以後各大超市都不免費發放塑膠袋了,大家習慣就好了。」

    「這是一件讓商家關注的事情,是一件好事,同時也是讓商家憂的事。」沃爾瑪超市北京區公關部經理黃禮向《市場報》表示。黃禮告訴記者,為配合國家剛剛出台的政策,沃爾瑪超市正準備回收閒置的員工舊工作服、宣傳布,統一運送到深圳進行消毒、清理,製作成統一規格的環保袋免費提供給消費者使用。北京沃爾瑪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證實:「沃爾瑪已經在推廣環保袋的使用活動。」此外,不少在京零售商表示,該政策最多會在短期裡帶來一些不便,但長遠看不會給市場帶來太大影響,商家將積極提供配套措施,方便顧客。

    宜家:

    顧客已養成自帶購物袋習慣

    記者了解到,家樂福超市在前年就開通了綠色結帳通道,讓那些「環保」的消費者享受優先結帳的服務。「綠色通道主要是不發放免費的塑膠袋,如果顧客只買一提衛生紙完全沒必要使用塑膠袋。綠色通道也包括其他可以方便攜帶不需要使用塑膠袋裝的物品。」家樂福通州店的客服人員向《市場報》記者介紹,「環保購物袋可以在綠色通道購買,2元/個,可以重複使用,並且,在所有家樂福的門店都可以使用。」

    此外,北京的宜家家居是京城首家推行塑膠袋收費的賣場。顧客購物後,可以選擇由商場送貨上門,也可以自己帶走,而一些炊具、床上用品等需要使用塑膠袋的小件物品則可以根據需要購買。其中,中號的黃色塑膠袋0.5元/個,大號塑膠袋1元/個,質地厚實的藍色購物袋3.5元/個。宜家希望通過收費的方式倡導消費者能自己帶著購物袋前來購物。自從推廣收費塑膠袋以來,來這裡的顧客很多已經養成習慣自帶購物袋或者是買一次塑膠袋多次使用。

    能否將塑膠袋費變為環保稅?

    收塑膠袋的收費制度是利用經濟手段有效控制塑膠袋消費需求的一種措施,一些商家採取了此措施後,對減少塑膠袋消費量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這項措施的主要目的在於通過源頭控制、減少塑膠袋的使用量來預防環境破壞,而並非在於通過收費來彌補環境治理的成本。因此,有專家建議,應將收取的塑膠袋費用變為環保稅收,由相關機構透明管理,並運用於治理與塑膠袋相關的環境問題,讓消費者明白該費用並非是商家的銷售利潤,徹底實現「取於環保,用於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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