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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起藥店將進行分級經營
 藥店 2012-01-01 10:08:04

  商務部此前發布的2012年第58號公告中,五項藥品流通行業標準確定將於2012年12月1日起實施。

  11月27日,商務部舉行的藥品流通行業標準工作會議上消息顯示,該標準的重大突破在於頒布了連鎖零售藥店和藥品流通企業的分級標準,並首次在國家層面上針對某一特定行業推出職業經理人標準,是我國首批出台的藥品流通行業標準,標準要求AAA級藥店藥品數量不少於3000種。

  在三個連鎖藥店級別中,AAA級最高,A級最低,AAA級藥店要求保證24小時的藥品供應區別

  不同等級的藥店的區別主要在於營業面積、經營藥品品規數量、藥品品種覆蓋疾病種類、專業人員配備和藥品供應能力等核心指標。

  老百姓大藥房質管部部長當時提出,藥店分級後,雖然一些小藥店因經營範圍受限,難免會流失一些消費者,導致利潤降低,但大型藥店因軟硬體設施較好,受到的影響並不大,反而由於分級後小規模藥品零售企業逐步被淘汰,有利於促成規模化藥品零售企業市場主導地位的形成。

  業內藥物流通研究員表示,一旦全面實施分級管理,應該在藥店外明顯位置標註藥店的等級,並標明該藥店賣的是什麼藥。「與此同時,在實行分級管理時,藥店還要考慮消費者購藥是否方便,並規劃好三個級別的分布,加強軟硬體設施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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