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國務院下發的《生物產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中涉及藥用輔料的內容共有四個方面,除了鼓勵新型輔料的研發和應用以外,在「通用名藥品高品質發展行動計劃」中,重點強調了要建設輔料資料庫,推行藥品原、輔料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從政策配套的角度進一步明確了藥用輔料監管的方向。有業內人士認為,實行輔料登記備案管理制度意義重大,針對一些可能出現的漏洞,需要進一步細化制度設計。
「建設藥用原、輔料資料庫及推行備案制可有效地完善藥品生產的監督管理方式,做到藥品的可溯性,從而可全面促進提高藥用輔料的質量,保證藥品製劑生產的質量,確保用藥安全。」中國藥科大學教授吳正紅認為,要配套建立一種開放式的數據網絡平台,通過藥品信息可以追溯藥用原、輔料的註冊、生產、流通以及管理的相關信息,最大限度地發揮政府、行業以及社會力量,加強和完善藥品的監督管理。
推行藥品原、輔料登記備案管理制度對推動藥用輔料行業的規範有著重要意義,但是在具體實施時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湖南爾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向峰指出,在制度推行過程中如何做到嚴格而不苛刻,規範而又不教條,對監管部門來說確實是個考驗。關鍵要做好藥用輔料的分級管理,特別是科學合理地做好註冊或備案品種的目錄遴選。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處文毅表示,實施藥品原、輔料登記備案管理主要是與已開發國家接軌,參照美國FDA管理模式進行管理。更重要的意義在於,強化了藥品製劑企業的責任。強調藥品製劑生產企業是藥品質量責任人,凡因違法違規使用藥用原輔料引發的藥品質量問題,藥品製劑生產企業必須承擔主要責任。藥品製劑生產企業必須保證購入藥用原輔料的質量,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藥用原輔料供應商審計,對所使用的藥用原輔料質量嚴格把關,與主要藥用原、輔料供應商簽訂質量協議。一旦藥品出現質量問題,監管部門可直接對藥品製劑企業進行查處,不會出現製劑企業把責任推卸到原、輔材料供應商一方,因為原、輔材料是備案管理,而非註冊管理。另外,對監管部門來說,能夠集中執法力量,對藥品製劑企業進行嚴格監管,確保藥品質量安全有效。
「在藥品原、輔料備案制度的推行過程還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完善。」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處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國家局2011年11月下發了《關於再次徵求《藥用原輔材料備案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在第一次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再次聽取各方對備案制度的意見和建議,但截至目前,該制度一直沒有出台。第一次徵求意見是對新輔料和高風險的品種實施許可制,其他的品種實行備案制,第二次徵求意見稿是將所有的輔料都實行備案制,2012年國家局出台的《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中,又回到了第一稿上。「我估計是受到鉻超標膠囊事件的影響,國家局意識到對高風險的輔料還是不能完全放開。」
實行備案制以後,意味著敞開了藥用輔料的大門,以前必須取得批准文號後才能供藥品製劑企業使用,審批程序比較繁瑣,時間比較長,現在不需要審批,只要備案即可。山東省局上述工作人員分析說,有些藥用輔料化工級或者食品級的質量標準即使達到藥典標準,以前是沒有批准文號,如果進入藥品行業屬於違法行為,現在只要達到標準和要求,就可以供藥品製劑企業使用。「實行備案制以後,既不發藥品生產許可證,又不發批准文號,從行政許可法上來看,能屬於我們監管的範疇麼?這個也是我個人困惑的地方。」
「實行備案制會加劇藥用輔料行業的競爭,藥品製劑企業可能會偷著樂,但是一直困擾行業健康發展的一些亂象恐將愈演愈烈,例如以化工或食品級的輔料代替藥用級的。」吳正紅指出,國內企業不能簡單與歐美等已開發國家的企業相比,在國內誠信體系尚未健全時,實行備案制需要格外重視細節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