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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稅改革的上演時間可能正在逼近
 消費稅 2013-01-01 11:32:57

  中國稅制改革的又一重頭戲——消費稅改革的上演時間可能正在逼近。多位專家近日建議,目前稅制改革的任務之一就是進一步完善消費稅制度,包括將特別消費稅和車輛購置稅改為在消費環節徵收,同時劃歸地方。

  據了解,國家稅務總局目前也正在研究改革消費稅,或將對消費稅的徵收範圍、稅率、徵收環節、扣除政策、納稅評估等進行調整。其中,包括研究對一些具備條件的應稅消費品,由生產環節改為在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消費稅。

  「營改增」後地方稅尋找抓手

  據了解,全面「營改增」後將給地方帶來1.2萬億元的資金缺口,如何填補這個空缺成為各方研究的重點。從今年年初開始,中央多次提出要建設地方稅體系。「後營改增」時代,一些學者提出將生產環節的消費稅改到零售環節徵收,並歸屬徵稅地方。

  財政部數據顯示,去年全國消費稅收入達到7872億元,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7.8%。近10年的數據顯示,在2009年燃油稅費改革前,消費稅收入占全國稅收總收入基本維持在4%~6%,2009年中央取消了六項交通收費項目,並提高了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後,消費稅在全國稅收收入中的所占比重約為8%。

  同時,在零售環節徵收更符合消費稅的屬性,有助於促進地方政府轉變行為模式,不單純依靠投資,鼓勵地方政府從消費者處獲得收入。

  此外,多位學者表示,將消費稅從生產環節改到零售環節徵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地方的「投資衝動」。

  地方政府追求稅收和就業,是產能過剩的一部分原因。將消費稅從生產環節調整到零售環節符合趨勢,而另一方面也是向地方放權。他表示,地方政府的稅收權力必須限制在地方行政範圍內,在產業鏈中間環節的稅收權力不能下放,因而轉至零售環節的消費稅具備下放的能力。不過,是不是全部下放需要研究。

  致公黨中央2009年在向全國政協會議提交的一份提案中提出,要改革消費稅的計稅方式,將現行的「價內稅」改為國際通用的「價外稅」,在專用發票上分別註明稅款和價款,讓消費者在購買消費品時就能了解自己所承擔的消費稅款的多少。

  納入更多高耗能產品及奢侈品

  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時設置的,是對貨物徵收增值稅以後,選擇性徵收消費稅,目前共設有14個稅目,分別採用比例稅率、固定稅額標準和複合稅率。

  上述報導稱,一些大眾消費的化妝品,無論是國內生產還是進口,有望從消費稅徵收範圍調出。

  今年發布的《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下稱「意見」)也指出,要合理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和稅率,將部分嚴重污染環境、過度消耗資源的產品等納入徵稅範圍。

  這並非政府首次提出調整消費稅徵收範圍和稅率,2011年和2012年政府都曾提出,研究將部分大量消耗資源、嚴重污染環境的商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

  而在今年7月上旬,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參加第五輪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時表示,2008年以來,中國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提高大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下一步將繼續研究合理調整和完善消費稅制度。

  事實上,消費稅徵稅範圍調整一直被認為「滯後」。比如「化妝品」稅目下的香水、口紅等化妝品,就需徵收30%的消費稅,但其中許多產品已經成為大眾消費品,稅率高於高爾夫球具乃至遊艇顯然不合時宜。

  又以手錶為例。此前中瑞自貿協議簽署後,社會普遍關注瑞士手錶能否進入尋常百姓家。然而即便零關稅,售價1萬元以上的高檔手錶仍需繳納20%的消費稅。

  學界普遍認為,消費稅的徵稅範圍應當進行調整,隨著經濟發展,一些大眾消費品應當降低稅率,對遊艇、私人飛機以及其他可能新出現的奢侈品應當提高稅率。

  今年年初,財政部稅政司司長賈諶公開發表文章稱,要適當調整現行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加大消費稅的收入分配調節力度。要完善和落實支持節能環保與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政策,研究將電池等高污染、高能耗產品以及非營運飛機等高檔奢侈品納入消費稅徵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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