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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地王頻生「戲中有戲」 地方政府淪為「二道販子」
 房地產開發 2013-01-01 10:00:15

  9月4日北京出爐單價地王,一天後上海、杭州、蘇州三地總價地王同日現身。在這戲劇性的一幕中,看似房企進入一線城市意願強烈,但戲中有戲,其幕後或許還有一場由地方政府自編自導的放盤大戲。

  首先,不妨先了解下上海此次出讓地塊的背景。上海徐家匯中心項目地塊其實是上海徐匯區規土局在今年5月底,用上海濱江、世博中心土地等4宗地從上實城開手中置換而來,原因實際是上實城開無力開發。當時項目估值為42.45億元,這也是上海規土局置換的價格,但誰也想不到這塊地在2個月之後,以175億元的起拍價橫空出世。

  上海方面將土地在手中捂一捂,規劃稍變動,價值便連翻幾番,實在奇貨可居。同樣,杭州華家池三宗地附近地塊基本上均成交於2009年、2010年,而這三宗連體地塊卻在當地土地局手中整整囤了3年多。

  為何出現這種情況?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在土地出讓體制之下,地方政府其實既是賣方,也是買方。

  開發商是商人,是商人便會逐利,在地塊開發困難時,開發商可以選擇將土地有償還回地方政府,或者開發商違規時,地方政府將土地從開發商手中有償收回——「奇貨」暫時重回地方政府懷抱。

  而至於土地何時再次入市,這一切皆由地方政府說了算。一旦發現開發商有拿地意願,或者地方財政出現真空時,地方政府便可啟動對土地規劃的修改,然後向市場放出土地,坐擁土地升值帶來的利益。而在這整個過程中,開發商的議價空間並不大。這種案例並不罕見,南京昔日地王仙林湖地塊,實際上是2009年招商地產與九龍倉的退地,該地塊在今年5月再次入市,但出讓起拍價已經高出45億元。

  這背後的根本原因在於,地方政府囤地沒有任何成本以及風險,並把囤地美其名曰「儲備用地」。相比較之下,房企一旦競買到地塊,反而卻有囤地成本,一年之內不開發處以罰金,而兩年之內不開發則收回土地。

  顯然,原本為了控制地價而生的土地儲備制度在很多地方已經開始走樣,不少地方政府已經淪為土地市場「二道販子」。正因為地方政府能夠壟斷土地市場,導致其既是賣方又是買方,並從中強勢取得巨額差價。如此一來「麵粉」價格被推高,「麵包」價格也自然水漲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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