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資訊 貿易 資訊詳情
新消法:商品包裝吊牌損壞不影響「無理由退貨」
 商品 2013-01-01 11:49:32

  上周五,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通過人大常委會表決,正式公布。29日,全國人大組織法律專家、電商企業、參與修法人員等,對新消法進行權威解讀。針對備受關注的「網購7天無理由退貨」,專家學者表示,不是絕對無理由,貨物應保持完好。

  無理由退貨並非「無條件」

  新消法第2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消費者定做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位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一些根據商品性質並經過消費者在購買前確認的不適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條款。

  交易平台先行賠付待完善

  新消法第44條中明確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向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

  包裝吊牌滅失無損商品完好

  針對新消法中無理由退貨商品應當完好的表述,有聲音提出,在實際購物中,包裝損毀或滅失,特別是對服裝等商品,有電商因為消費者將衣服的「吊牌」剪斷不予退貨。如何界定商品是否完好?是否應予退貨?

  影響二次銷售就要收折舊費

  阿里巴巴集團法務副總裁俞思瑛表示,否可退回,這要看貨物是否影響二次消費。而來自騰訊公司的人士則表示,所退商品是不是完好,這與能不能退是兩回事。如何定損,應有一個細緻的、可操作的定損機制,如吊牌影響了二次銷售,就要扣除消費者一定的折舊費用。

  只要商品無損就不影響銷售

  中消協兩名代表則表示,法條中明文規定是「商品完好」,只要商品沒有損壞,可以繼續銷售,就可以定為商品完好,至於說把塑膠袋拆了、把吊牌剪了,完全不影響商品的銷售,就屬於商品完好。該人士指出,從調解投訴處理的機制來講,中消協呼籲立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都把這種情形界定為商標完好。

  包裝標牌損壞無礙商品完好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賈東明明確指出,吊牌剪掉不影響商品本身的完好性,應界定為完好。商品有無質量問題,必須要拆開包裝才知道。

熱門推薦

相關資訊

更多

免費報告

更多
商品相關研究報告
關於我們 幫助中心 聯繫我們 法律聲明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1895號
閩ICP備09008123號-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