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了解:商家應主動告知消費者商品的詳細信息,如果有意隱瞞商品的相關信息,從而引發消費糾紛,則可能涉嫌消費欺詐。
閱讀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4-2016年中國消費者電子產品行業市場深度研究與前景投資規劃分析》
3月4日,消費者李某在中山路步行街賽博數碼城某數碼店購買了一台索尼筆記本電腦,價格為5100元。李某介紹,當時看中的是內存為8G的該品牌筆記本,但購買時商家並沒有明確說是原裝或組裝,而李某誤以為是原裝便購買,而事後回到住所打開包裝查看電腦時,其發現機子外觀有磨損和多處劃痕,底部還掉了個螺絲,且機子的顏色也不對。「有明顯的拆裝痕跡」,事後李某找到一家該品牌的專營店,經查看該機有可能是翻新機,而經了解該品牌原裝機根本沒有8G內存這一配置。
李某作為一名消費者覺得被商家忽悠了,便找其負責人理論,而對方則以李某當時並未表示要買原裝機為由,拒絕退換,而針對電腦上的劃痕、磨損等問題,商家則說是李某使用時所致。
經工商調解,消費者李某得到5100元全額退款,其坦言吃一塹長一智,也總結了一些經驗,比如購買商品時要仔細檢查產品外觀等細節,買電子產品應先上網了解該產品相關情況,且得到正規商家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