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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局成立 專家稱有助於灰色違法收入顯性化
 不動產 2014-01-01 10:43:35

  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國土資源管理的一項新職能。建立實施以土地為核心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中國產權管理體制機制的重大改革,責任重大,任務艱巨。據宇博智業市場調研中心了解,最新消息顯示,不動產登記局已經正式掛牌成立。

  不動產登記局掛牌成立

  8日下午,國土資源部發布消息稱,經中央編辦批覆,國土資源部正式掛牌成立不動產登記局。作為建立和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重要一步,不動產登記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著我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正式組建。

  5月7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的通知》明確,在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承擔指導監督全國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草原登記、海域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的職責。

  上述幾種不動產中,房產統一登記無疑最受關注。對此,國土部相關人士表示,不動產登記局掛牌成立,意味著建立實施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有了組織保障。

  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平台投入運行

  2013年11月20日,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已明確要求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國土部一個部門承擔,理順部門職責關係。

  今年以來,國家推進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進程加速。1月21日,中央編辦發布了《關於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的通知》,通知明確規定,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後,按照人隨事走的原則,適當加強國土資源部相關機構和人員,在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掛不動產登記局牌子。

  據宇博智業、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中國房地產行業發展分析報告》了解到,根據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時間表。在2018年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投入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基本形成,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實時互通共享和依法查詢。此外,備受矚目的不動產登記條例也將在6月底前出台。

  官員稱本意不在房地產

  4月23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胡存智出席不動產統一登記專家座談會時表示,健全完善不動產物權體系,確定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效力、程序和類型,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職責和審查要求,建立不動產登記錯誤賠償制度等重大問題,都需理論支撐和實踐探索。

  胡存智指出,統一登記不是重起爐灶另開張,而是在分散登記成果基礎上整合、融合,做好工作銜接和平穩過渡,形成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既需國家層面落實「四統一」,也需地方檢驗條例規定是否全面、充分,簿冊和證書設計是否便民、高效,技術規程是否清晰、易操作。

  當天,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不動產登記主要目的是建立所有種類不動產的登記制度,本意不在房地產,客觀出發點也不是從反腐、抑制房價考慮,儘管客觀上可能多少有關聯。

  部門利益與既得利益是最大障礙

  5月8日,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教授施正文對記者表示,推進不動產登記目前最大的障礙是部門利益與既得利益。

  目前不動產管理分布在多個部門,含工商、房管、住建、國土等。「讓一些部門把權力轉移交給國土部門,他們可能狹隘地認為這會損害其利益而不積極配合。」

  施正文分析,不動產統一登記「會觸動既得利益及強勢群體的利益」。目前中國分配製度比較混亂,官員廉政建設及市場秩序有待規範。「一些人的財產是通過灰色途徑獲取。不動產統一登記將意味著灰色違法收入顯性化。」

  貪腐官員「消化房子」仍易查處

  施正文認為,實施登記後,不動產不見得發生大面積拋售。他解釋,不動產統一登記是逐步推進,按目前的時間表,是3到4年。「這期間有些官員可能使房子合法化或變相轉給他人。」

  此前,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受訪時曾表示,貪腐官員的房產可能登記在別人名下,「異地的尤其如此」。但他認為,如若貪腐官員成為調查對象,紀檢部門獲取證據查清案情還是比較容易的。

  若官員拋售房子是否會拉低房價?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執行院長劉元春表示,這種擔心是存在的,但是否帶來衝擊,其力度還需要論證。

  有助解決房產稅開徵「技術障礙」

  施正文認為,設立不動產登記局對房產稅開徵是有意義,但說是「鋪平道路」恐怕不合適,但不動產統一登記確實有助於解決房產稅開徵的「技術障礙」。他解釋,徵收房產稅首先要知道房屋的來源,但目前稅務部門並不掌握居民的房源信息。

  此前,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表示:「過去,住房信息的基礎非常薄弱,家底大家都不清楚。」他認為,從行業發展來看,政府要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或制定保障房的投資建設計劃實際上是缺乏可靠準確的信息支撐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可為決策提供更好的信息基礎。」

  個人住房信息查詢使用受控制

  施正文認為,不動產登記的信息會嚴格地保存在登記部門,查詢及使用會受嚴格控制,「不是說任何部門或者任何人都可以隨便查閱」。

  他分析,只能是紀檢辦案、稅務徵稅等相關部門會按照法律規定提供個案所需要的信息。「不會隨便地對外披露。這是對公民權利的保障。」如果住房信息保密工作做得比較好,法律規定比較健全的話,將有助於減少統一登記的障礙。

  陳國強認為,即便有關部門統計住宅信息,也不意味著房產信息會無條件向社會開放。如個人沒有觸及法律或者成為被調查對象,房產掌握情況應不會向公眾公開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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