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和《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中國公車改革全面推開。
公車改革要點:
本次公車改革,將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
方案規定,取消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中央和國家機關每個單位可保留5輛以內機要通信、應急用車。
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受影響人群:
此次國家取消公務用車受影響人群有哪些?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將有三類人群受本次公車改革影響,一是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和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二是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省區市廳局正職的主要負責人,縣市區鄉鎮(正職)主要負責人,各地可以根據實際出發,鼓勵他們參加車改。確因工作需要,也可以採取實物保障的方式;採取實物保障的不能再領取補貼。
三是司勤人員:對於因取消公車而失去崗位的司機和後勤人員,主要採用內部安置的辦法,不能簡單推向社會。可以安排轉崗,提前退休,適當提高退休待遇。
根據方案,原則上各級黨政機關(包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事業單位)全部參加改革。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方案》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見》對地方補貼標準規定了上限,即: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標準的150%,一般地區不高於130%。
公車改革時間表:
關於改革的時間表,中央和國家機關力爭2014年底前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在2015年底前完成,用兩到三年時間,完成包括事業單位、國企和國有金融企業改革。
如何處理現有公車:
對於取消公務用車車輛,要制定處置辦法,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通過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處置後的收入,扣除有關稅費後全部上繳中央國庫。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車輛處置收入,按國家有關財務管理制度執行。
補貼限額是改革最大亮點
據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4-2019年中國專用車行業市場現狀與投資戰略分析報告》了解到,早在2004年,公車改革專家、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首次以全國人大代表身份提交公車改革建議。隨後在他參加的每次兩會上,他都就推進公車改革提出建議。對此次車改,補貼上限是本次的最大亮點。
他說:「此前杭州、溫州、深圳、上海等地車補標準不一。有的地方廳級幹部交通補貼標準為每月2990元,有的地方處級幹部交通補貼就高達3100元。補貼多了群眾有意見,少了官員不滿意,選擇合適的補助標準很難。這次中央把握得非常適度。」
葉青指出,這個上限會得到支持原因有兩點。一是適度。上限充分契合了《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對發放交通補貼的要求;二是能得到大部分官員的支持。原先有公務車可以坐的官員,可能會持反對意見,但這畢竟是官員中的少數。
葉青最後建議,要避免地方政府成立非市場化的「公車服務中心」讓政策走樣。他說,一些地方政府把各個單位的車隊和司機召集成立「公車服務中心」。這相當於政府又多了一個機構,有悖於中央精神,不利於市場經濟的發展,也應該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