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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政策最新消息:建築行業稅收減負明顯
 營改增 2016-01-01 16:53:50

  自2016年5月1日以來,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四大行業全面實施營改增已近5個月。據國家稅務總局統計,2016年1月份至4月份全國營改增減稅847億元,5月1日在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和生活服務業四大行業全面實施營改增後,5月份至7月份全國營改增累計減稅達1260億元。2016年1月份至7月份營改增整體減稅共計2107億元。

  營改增自7月份開始進入第二階段「實戰」,建築業作為最新一批稅改試點行業之一,取得減負實效,營改增的全鏈抵扣,給建築業迎來第二個發展「春天」。

  據2015-2020年中國節能建築行業市場供需前景預測深度研究報告分析介紹,上海寶冶集團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強企業「中國中冶」旗下的骨幹企業。建築業納入營改增後,僅5月份至7月份,該企業稅負下降累計超過1000萬元。同樣作為行業代表,截至7月份,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因營改增減負約101萬元;上海市機械施工集團有限公司總體減負達302餘萬元。

  做為我國國民經濟的三大支柱之一建築業的發展對穩增長和促就業具有重要意義。據了解,建築業作為最新一批試點行業之一,營改增情況受到廣泛關注,更成為深圳國稅部門的重點工作之一。

  分析人士認為,營改增實現了增值稅對貨物和服務的全覆蓋,基本消除了重複徵稅,打通了增值稅抵扣鏈條,有力地支持了建築行業的轉型升級。

  「對於建築業來說,原來繳納的是營業稅,稅率是3%,分包可以差額抵扣。營改增後建築業銷售適用的稅率是11%,分包稅率也是11%。」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間接稅主管合伙人胡根榮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總體稅負來看,不同建築企業的經營特點稅負變化情況不太一致,比如外購項目較多、進項充足的企業,稅負可能下降較多。而僅提供清工輔料,缺少進項的企業可能減負效果不夠理想。

  「營改增對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推動建築業企業轉型升級、規範建築市場秩序、促進建築業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國建築業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吳濤在日前舉行的全國建築業營改增試點實施情況調研座談會上說。

  吳濤表示,營改增實施以來,建築業企業運營比較平穩,但在實際操作中也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缺少可以借鑑的成功經驗。營改增對企業形成倒逼效應,既是「緊箍咒」,也是「安全閥」。

  對於建築企業遇到的難題及解決方式,胡根榮指出,存在部分建築企業只接項目不做項目,通過層層分包的操作方式開展業務活動,實施營改增後,隨著增值稅合規管理和增值稅發票的管控要求,倒逼企業索取進項的專項增值稅發票,使得這種層層分包的模式難以為繼。

  業內人士表示,建築企業實施增值稅,對行業和產業鏈運行的影響重大而深遠。建築企業必須應用增值稅思維加以應對,從現在開始標本兼治,內外兼修。

  「建築企業在以後的工程建設中,要注意選擇有資質的供應商和分包商,規範運作流程,才能儘可能加抵扣,降低實際稅負。」胡根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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